2.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年含税金共计(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肆仟捌佰元整,(小写)人民币804800.00 元整。
2.2乙方每月月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每月25日前以支票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本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2.3中标物业管理费金额中含甲方5名职工代发工资合计205000元/年,代发工资开票金额甲方需按3%增值税加12%增值税附加补税支付给乙方,合计补税费金额6687.00元整。
2.4如甲方增加服务项目,必须按实际费用标准经双方协商增加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2.5环卫费用由甲方支付。
2.6管理期限满后,在下次公开招标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签订合同的权利。
按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履行
(一)医院安保、车辆停放
1、工作内容:负责医院门岗执勤、安全巡视、院内车辆交通和有序停放的管理,协助突发事件处理和甲方病房加床、减床、搬运等工作。
(1)做好门岗出入口道路和交通疏导,做好院内车辆停放管理;门岗24小时值勤须特别保证绿色通道畅通的管理,绿色通道禁止停放一切车辆(即停即走)。
(2)做好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职工宿舍楼安全巡视、防盗工作,控制各类推销人员、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楼内。部分地方按规定时间开关门和落锁,如规定时间有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
(3)做好业主方“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防抢)安全预防工作措施;负责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4)协业主方处理突发事件:业主方在发生突发事件、纠纷等情况时的秩序维护,协助制止医闹事件、保护业主方领导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如业主方的重点区域(财务室、收费室、中心供氧室、精、麻药品存放区等区域)在有特殊情况或时间需要加强安保时,物业方应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负责专门对该区域的安保工作。
(5)消防管理:物业方负责每月对业主方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场所如:机泵房、配电间、供氧室、各病室、手术室、诊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2次以上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是否全面,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安全警示系统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过期等并做好检查记录、汇报工作。
2、工作要求
(1)员工统一着装,仪表端庄、文明上岗;
(2)车辆停放有序,疏导及时,服务热情;
(3)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晚间全院巡查不少于二次,尽量杜绝违法乱纪等安全事件发生,维护医院24小时安全秩序正常;
(4)物业负责车辆管理,但不履行车辆的保管责任。如停放院内车辆发生丢失、刮擦损坏等情况物业方负责解释、处理。停车场车辆严格按规定出入和停放,维护院内交通秩序正常,尽量防止车辆失窃和破坏事故;
(5)及时协助院方解决纠纷,尽量保障医务人员及医院财产不受侵害;
(6)协助急诊科做好病人的护送工作;
(7)落实医院消防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二)保洁工作要求
1、保洁管理区域包括: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门诊大楼、住院大楼、综合楼、职工宿舍房屋共用部位、以及停车坪、院内通道、水沟、住院部各病室、会议室、公共楼梯间、公共走廊、公共厕所、公共绿化带、水沟、天台等公共部位的卫生管理(不包括医院新增开科室或病房的前期开荒作业保洁以及医院外部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如甲方有改扩建工程后或协议外需要清扫、保洁等的工作则另计费用。
(1)医院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洁;
(2)医院停车坪、绿化带保洁;
(3)门诊楼:包括门诊楼大厅、公共卫生间、公共走廊、门诊玻璃、门窗等公共卫生的管理;
(4)住院楼、综合楼:包括病房、会议室、公共楼梯间、公共卫生间,走廊、玻璃门窗等范围内的卫生管理;
(5)领导办公室卫生管理;
(6)生活垃圾按有关规定每日分类收集(所有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的院内垃圾暂存场所);
(7)医疗垃圾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8)不锈钢物品养护及地面随脏随扫。
2、病房保洁质量标准
(1) 墙壁:每季度彻底打扫一次,走廊壁灯、吊灯每周打扫一次,无蜘蛛网、灰尘、污迹;
(2) 地面一日四扫二拖,早上一次,上午二次,下午一次,早上、下午各拖一次。确保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现本色。走廊、大厅一日二拖,早上一次,下午一次。
(3) 床头柜:一日抹洗一次。
(4)走廊、病房地面:一日四扫两拖,并做到随脏随扫。
(5)果皮箱、垃圾篓、痰盂每日清倒2次并及时消毒,每周刷洗消毒一次。垃圾篓无污迹、不出现溢满现象。
(6)厕所:专用卫生工具,放固定位置,地面干燥清洁,无垃圾、厕所无积水、无尿垢、无异味、无积粪,垃圾篓每天倒一次,管道无尘网,便池、便桶无污垢,消毒缸及时更换。
(7)盆架清洁无污迹,便器及时洗刷消毒,保持干净。
(8)窗玻璃:每季度抹一次,保持玻璃透明清洁无污迹。
(9)灯具、吊扇、空调、电视机院内牌匾每季度抹一次,保证无蜘蛛网、无灰尘(空调每年清洗2次)。
(10)及时收集清运垃圾。
(三)外勤服务
工作职责:送标本、送药(保障每天上午10:00——11:30之间将药送到各临床科室,以确保临床正常运作。物业送药员在送药途中不得有任何药品遗失及损坏现象,且需及时准确将药品送到相应科室,交给护理部当班负责人核对验收,如在运送途中有药品损坏或遗失,由物业方负责。每日按时收集住院病人血液、大小便等标本送检);铺床、被服送洗;病房空气消毒(每周一次苍术或艾叶薰蒸消毒)。
(四)院内绿化管理
物业配备一台除草机和花木修剪工具及时清除院内所有杂草,确保视线内无杂草,每年对院内花木和其他所有绿化进行4次修剪、养护。每年清理一次院内水沟内淤泥。
(五)工作人员编制明细表
附表: 服务区域及人员编制报表
序号
服务岗位及区域
安排人数
1
主管
2
保安
4
3
导诊
120急诊司机
5
医院专职水电工
6
外围及绿化管理、空调清洗
7
妇产科
8
内科
9
儿科
10
外科
11
疼痛、骨伤科
12
医养科
13
血液透析科
0.5
14
1楼大厅加门、急诊公共区
15
内科及血透科外公共区域
16
妇产科门诊、中医服务区、检验科、B超公共区域
17
手术室10楼
18
行政楼四.五楼及儿科及公卫科外公共区域
19
搽玻璃、地下室(每月至少打扫2次)、1-10楼步行梯
20
代班每个月6天(水电工)
合计
合计人数
23
补充说明:1、安排人数0.5:1人需要同时负责2个服务岗位及区域。
2、物业方人员编制中:导诊2人、120司机2人、医院专职水电工1人共5人因岗位特殊。由业主方负责其5人的劳动关系、相关保险、工作职责等工作安排。物业方只负责代发其5人工资:每年贰拾万零伍仟元整(中标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发放),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其他所有事项由物业方按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关于物业管理目标与保洁质量约定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项目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
(1)门诊、住院部等所管物业内,房屋外观基本完好,无乱搭建、乱贴、乱画等现象。
(2)协助甲方维持医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维护交通秩序,并疏导和指挥车辆停放有序,履行车辆、设施设备的看管责任。
(4)环境卫生清洁,无旧置垃圾,无卫生死角,特殊垃圾按医院特殊规定要求处理。
(5)检验、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6)院内基本无违章装修现象。
(7)每月进行1次消防设施及隐患排查,杜绝火患发生。
(8)定期对职工工作服进行洗涤。
(9)拖把勤更换,病房做到用‘84’勤抹桌椅、床头柜、病床,防止交叉感染。
(10)建立处理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11)每年进行两次空调清洗。
(12)及时收集住院病人血液、大小便标本送检。
2. 物业管理目标与保洁质量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全面负责甲方委托的规定范围的保洁及养护,后勤服务综合满意率95﹪以上;
(2)对属物业管理的事项派发落实率100﹪。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3)完成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制定的物业服务工作指标。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4)各科内物业范围内服务要求完成率100﹪,服务满意率95﹪以上。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甲方所属物业全部委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2、对乙方的管理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导致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
(2)乙方或乙方聘用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处理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
(3)乙方或聘用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行为,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
(4)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严重事件的。
(5)其他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工作并造成损失的。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乙方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7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备。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工作用房、办公桌椅(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工具房一间、项目主任办公室一间、维秩员值班室1间、保洁员休息用房1间,均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不含乙方煮饭和空调用电)、乙方所有人员车辆维修费、电话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按时结算、审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不得拖欠物业服务费用。
6、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
7、规定本院干部职工配合乙方物业管理工作。
8、需进行专业消毒时提供专业的消毒液及工具。
9、乙方工作人员有工作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甲方有权提出调离、更换建议,乙方在7天内应安排更换人员到岗。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同时结合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该服务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考核、奖惩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托管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执行甲方委托事项,自觉接受上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3、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对物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4、乙方持有效证照与甲方签订合同,相关岗位要求持有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上岗。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经营。
6、乙方应建立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产等资料;乙方自己购置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确保对甲方保安、保洁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向甲方提出物业管理的建议。
8、政策、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9、甲方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有权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0、向甲方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12、乙方聘用员工仅与乙方发生劳动关系。
13、乙方应承担与管理服务有关的所有运营费用。
14、负责协助处理院内各种纠纷和突发事件。
7.1鉴于甲方所处行业的特殊性,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双方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暂停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违约金伍万元整。
7.2因甲方原因,造成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但乙方要协助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直接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抵扣。
7.3本合同期满且双方未能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当天撤出甲方场所,并积极配合甲方的交接工作。如特殊情况在新的服务承包商未接管本项目之前,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不超过一个月),甲方按合同标准继续支付服务费用。
7.4如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有纠纷情况,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法解决,不允许采取包括阻扰、破坏正常办公秩序、拒不搬离或不交接等行为。如乙方有上述行为,并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11.1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90%以上业主反映良好(乙方制定的业主调查表为准,每份调查表甲、乙双方各一份),可在下次招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订合同。
11.2如工作量的增加等原因须增加人员或双方需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本合同相应标准增加物业管理服务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乙方按相关比例提取物业管理酬金,双方依据物业管理和测算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未列支项费用或测算未明确项,遵照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双方依据责任划分承担。
11.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或上级行政部门下发相关法规、决定等原因致使本合同(含测算表)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划分责任及时协商处理。本合同附件(费用测算表、岗位工资表)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遵照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不明确项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浏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1.5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