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公司谏壁公司2025年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02.1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公司谏壁公司2025年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谏壁公司2025年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1068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10680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镇江疌胜特种建材有限公司 | 镇江兴力石料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02.188000 | 319.3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FM安许证字(2022)205号
采矿许可证编号:C3417002010124113009260、2030年12月31日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检测报告、检测报告、221221340581、2028年10月19日 |
1、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C4200002010056110065089、2048年08月06日 2、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鄂)FM安许证[2023]094643、2026年10月29日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国能谏壁2×1000MW机组特许经营项目脱硫粉2022-2023年谏壁石灰石粉(标段Ⅱ)、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谏壁分公司、2022.08.08 2、南京项目分公司 2023年度石灰石粉采购合同、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项目分公司、2023.05 3、国电江苏公司谏壁电厂2020-2021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2020.04.28 4、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国能谏壁2×1000MW机组特许经营项目脱硫粉2021-2022年谏壁石灰石粉(标段Ⅱ)、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谏壁分公司、2021.08.17 5、丹阳兴联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度脱硫用石灰石粉公开招标、丹阳兴联热电有限公司、2021.10.16 6、GYBZB-C-2022-0120、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06.16 7、GYBZB-C-2022-0310、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12.27 8、中石化仪征化纤《化工原料/产品框架采购协议》ZQ002019120639782020采购公开招标、中国石化仪 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2021.12.21 9、国电龙源2023-24年度合同、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谏壁分公司、2023.12.01 |
1、2*630MW+2*140MW机组脱硫、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4月2日 2、1000MW机组脱硫、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2月22日 3、2*330MW机组脱硫、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2月18日 4、1000MW机组脱硫、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2月22日 5、2*330MW机组脱硫、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022年4月18日 6、2*1030MW机组脱硫、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1月31日 7、2*100MW机组脱硫、江阴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3月20日 8、2*330MW机组脱硫、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4月24日 9、1000MW机组脱硫、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1月29日 10、1000MW机组脱硫、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1月29日 11、2*630MW机组脱硫、国能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2月28日 12、2*600MW机组脱硫、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15日 13、2*330MW机组脱硫、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5月8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郑国栋 电话:025-86728611
邮箱:20002974@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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