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长市公安局秦栏派出所新建项目-警民联调服务中心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任务书
天长市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
任务书编号:FS34118120240990号
采购单位:天长市秦栏镇政府
下达日期:2024-11-06
天长市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
任务书编号:FS34118120240990号
采购单位 | 天长市秦栏镇政府 | ||
项目名称 | 天长市公安局秦栏派出所新建项目-警民联调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凌山朝 | 联系电话 | 1395507851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归口财政内部机构 | 乡村财政事务管理股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实施形式 | 委托采购 | 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采购 | 否 |
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950000 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 | ||
是否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中小企业预留金额 | 950000 |
备注 | |||
具体要求 | 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协议 约定组织采购活动 2、由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内部应成立由财务、纪检、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3 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3、实行分散采购的,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4、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5、采购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执行《招标 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外。 6、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anhui.gov.cn/)公布。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将合同副本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8、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采购活动。 |
采购单位:天长市秦栏镇政府
下达日期: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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