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2-2023年危险废物拉运及处置外委业务框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2-2023年危险废物拉运及处置外委业务框架已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1)项目名称: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2-2023年危险废物拉运及处置外委业务框架
(2)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产业技术区B1路东A5路南
(3)项目单位: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5)估算金额:1964万元(含税)
(6)项目内容:本项目是危险废物拉运及处置业务承包。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及《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版),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盐蒸发结晶母液、乳化液(油水混合物)、化学污泥、含油污泥、废包装物、废矿物油、焦粉及含油焦粉、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过滤器、化验室废液、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必须由持有危险货物《道路拉运经营许可证》及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拉运转移、合规处置。因此,要求委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拉运、贮存、处置等相关标准规范,对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进行拉运及处置。本招标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计费,招标文件中危险废物处置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拉运处置量为准。
(7)服务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2项目单位: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的危险废物包括:杂盐蒸发结晶母液、乳化液(油水混合物)、化学污泥、含油污泥、废包装物、废矿物油、焦粉及含油焦粉、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过滤器、化验室废液、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预计数量为6323吨,具体以实际产生量为准进行结算。
2.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处置的招标控制价(含税)见下表,报价高出上限者视作废标。投标人在报价(单价)时应明确各类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利用、焚烧、填埋等);报价为含税价格。
处置费用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编号 |
控制价单价(元/吨) |
预处置量(吨) |
处置方式 |
处置费用(万元) |
备注 |
废吸附剂 |
900-405-06 |
2900 |
20 |
综合处置 |
5.8 |
沾附有机物的吸附剂国过滤器 |
|
废矿物油 |
900-249-08 |
800 |
100 |
综合处置 |
8 |
主要成分为机泵润滑油 |
|
焦粉及含油焦粉 |
900-013-11 |
3950 |
50 |
综合处置 |
19.75 |
乙烯装置清焦过程产生 |
|
废过滤器 |
265-103-13 |
4300 |
10 |
综合处置 |
4.3 |
沾染高聚物 |
|
废包装物 |
900-041-49 |
4900 |
50 |
综合处置 |
24.5 |
沾染了危险物料的桶子、内衬等。 |
|
废活性炭 |
900-039-49 |
2900 |
10 |
综合处置 |
2.9 |
沾附有机物的活性炭 |
|
污水处理系统油泥浮渣 |
900-210-08 |
2100 |
200 |
综合处置 |
42 |
含被油污染的土壤 |
|
污水处理系统化学污泥 |
265-104-13 |
2230 |
2000 |
综合处置 |
446 |
含各类水池底部沉积污泥 |
|
乳化液 |
900-007-09 |
3000 |
800 |
综合处置 |
240 |
乙烯重化物及轻污油 |
|
结晶母液 |
772-006-49 |
3800 |
3000 |
综合处置 |
1140 |
MVR蒸发结晶器残液 |
|
化验室废液 |
900-047-49 |
4600 |
3 |
综合处置 |
1.38 |
卡尔费休废液、异丙醇、含重铬酸钾废液、四氯乙烯等 |
|
废弃危险化学品 |
900-999-49 |
4900 |
20 |
综合处置 |
9.8 |
甲醇、次氯酸钠等 |
|
碱渣 |
900-399-35 |
3600 |
20 |
综合处置 |
7.2 |
氢氧化钠 |
|
低聚物 |
900-101-13 |
3000 |
40 |
综合处置 |
12 |
不合格蜡及丁烯低聚物 |
|
合计 |
/ |
/ |
6323 |
/ |
1964 |
|
单价包含拉运及处置等全过程费用。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要求,符合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和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2)投标人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满足各级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要求,不得违法违规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
(3)危险废物拉运及处置量以招标人的计量结果为准。
(4)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需求,配备足够数量拉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和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人员,保证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满足招标人24小时生产需要且符合相关规定,按照“立产立清”的原则将生产现场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拉运并合规处置。
(5)危险废物在拉运处置过程中产生安全环保及法律法规等风险,或被政府部门、执法部门查处等,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法规及成本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等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6)投标人在招标人厂区内应遵守其规章制度要求,违反招标人的规定,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投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其它未尽事宜见HSE合同。
(7)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办理,具备拉运及处置条件。
(8)投标人危险废物经营规模应满足招标人处置量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应持有政府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危险废物经营范围涵盖本此招标方案中的所有危险废物。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
(4)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的拉运车辆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5)投标人须承诺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押运员应为独立个体。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且具备能够承担该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或运输业务的资质和能力,其中危险废物处置为一家成员承担。该项目不得转、分包。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记录,并附网页查询截图。
(8)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资格审查中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等行为则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2日 14 时至2022 年 7 月27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直接缴费购买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项目开标结束后,兰州石化公司财务处为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普通发票,电子版发票二维码发送至投标人提交信息中的邮箱,投标人可自行扫码打印发票。兰州石化公司财务处联系电话:0931-7936945。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技术资料领取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技术资料 / (是/否)保密。如需保密,应签署保密协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 8 月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2投标人需尽快完成办理CA证书(U-key),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40万元,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汇出,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兰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必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必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操作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招标机构:兰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730000
联系人:徐玥波
电 话:0931-7931027
电子信箱:xuyuebo@petrochina.com.cn
附件:UK办理须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