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1.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19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0416000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中湘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19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416000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19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安全服务 本项目拟对全中心通过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完善生产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示范泵站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同时开展规范用电作业、断路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确保中心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1 911000
 合计金额小写: 911000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壹万壹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1

40000.00

40000.00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建设

1

260000.00

260000.00

3

示范泵站建设

1

40000.00

40000.00

4

强化现场作业管理

1

235000.00

235000.00

5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

188000.00

188000.00

6

负责提供中心在推行安全生产过程中相关技术的咨询

1

148000.00

148000.00

合计报价

911000.00

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内容分解

具体措施

1

深化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根据中心生产作业情况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成熟有效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

推行作业审批制度,对四个片区开展相关培训,编写泵站安全管理手册,每站一册,培训宣贯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建设

指导三个片区开展全范围隐患排查工作,出具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提交中心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出具隐患排查对比清单

在片区、泵站推广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帐

示范泵站建设

按照《长沙市“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全面落实站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示范泵站制作风险源分布图及防控措施图

安排应急管理专家在示范泵站开展以桌面推演、场景模拟等方面的应急演练及培训,梳理完善中心应急响应程序,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应急技能

建设示范泵站样板(1座)

场站标识

文化理念

安全警示标识;

生产和设备标识;

作业人员服装

地面设施标识

编制示范泵站建设实施手册

2

强化现场作业管理

用电作业专项安全整治

推行落实站组用电作业、维修管理和操作规程

组织具有丰富现场作业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立现场作业指导小组,开展现场作业安全指导工作

编制配电间目视化管理建设方案

完善泵站电气设备操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

断路作业专项安全整治

推行落实断路作业管理、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

开展断路作业专项培训

开展断路作业应急救援演练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整治

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演练

组织有限空间专项培训

3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开展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

结合2019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举办主题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完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相应的安全文化理念标语牌、警语牌等。

制作安全专刊;计划每周微信推送安全宣传知识。

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保障措施

深入开展各片区、泵站的安全文化建设成果推广,组织开展现场安全知识宣讲36次、覆盖44个泵站。

组织参观学习,借鉴和运用外部单位先进的安全文化推动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4

负责提供中心在推行安全生产过程中相关技术的咨询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06-10 —— 2019-11-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所辖工作区域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交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1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43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5,说明: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5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余款5%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暮云支行(湖南中湘安全科技有限公司:80027351020901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完善编制项目方案、计划,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实施,同时进行现场排查,需对中心所有场所开展摸底、调研检查等不少于60次,并提供工作记录(含文字、图片、报告及电子文档、现场签到表)。

5.2.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且常驻中心不少于2人,自备办公用具和车辆,现场出勤需进行考勤签到;项目须设有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备负责同类项目的领导经验,项目参与人员具有安全相关资格证书。

5.2.3、本项目设置人员不得随意变动,若确因实际原因需要变动的,应在事前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5.2.4、负责提供中心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期限包括质保期限在内。

5.2.5、认真做好与本项目相关的日常工作,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须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5.2.6、承担因提供本项目服务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2.7、配合采购人对成果的验收工作,提供文本3套,光盘2套。

5.2.8、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投标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审阅验收。

5.3.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确保如期如质,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务的,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乙方须在在合理范围内寻求最优方式解决;如因为乙方原因严重影响活动质量,采购方有权终止该项服务协议,无须支付余下尾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2、在承接该项服务后,乙方必须独立完成该项服务,不得将该项服务再转包给第三方机构。

6.3、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个人信息、涉密信息等保密资料的,执行方要切实做好保密措施,确保涉密资料不得外泄。如因执行方保密措施不当、故意或过失泄漏保密资料的,执行方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6.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项目所需人工、管理、财务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范围内,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违约责任

7.1、甲方配合的情况下,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乙方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每天按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7.2、乙方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晓的全部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泄露,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乙方应当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照合同金额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单位损失的,乙方就甲方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北路199号 地址: 雷锋大道448号天泰怡园1栋401房
法定代理人: 柳畅 法定代理人: 黄建国
委托代理人: 唐震 委托代理人: 李论
电话: 0731-85505412 电话: 0731-85824389
传真: 0731-8480770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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