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300]ptxc[tp]2018003
预算金额97.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杨秋萍18959502898
公告正文
荔城警用视频小区维保项目(第四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300]PTXC[TP]2018003 作者: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 发布时间:2019-01-31 10:39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PTXC[TP]2018003荔城警用视频小区维保项目(第四期)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2 2-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标清监控维护(包三) 1881 国内 516 970596 中国电信 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合计: 970596.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零伍佰玖拾陆元整(¥97059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马巷街265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严格进行交付,服务期限3年。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维护服务内容及要求 5.1.1前段设备 5.1.1.1探头损坏包括被破坏、老化、雷击、台风刮落。 5.1.1.2探头出现故障:红外灯、透镜损坏、内部线路接触不良等。 5.1.1.3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 5.1.1.4探头朝向不准确:支架损坏、插座老化松动等。 5.1.2线路传播 线路管道:老化、破皮、未套管或套管损坏、断裂、雷击、台风刮落等,要按照原规划修复到位,线路掉落需捆绑好,不影响正常使用不影响市容市貌。 5.1.2.1管线断裂:管线断裂、需要重接或重布管线。 5.1.2.2管线掉落:人力或自然因素或前期建设问题,可能导致管线掉落,需要重新固定管线。 5.1.2.3管线重布:零星因道路改造、施工,电杆改造、施工,房屋店面改造、施工等问题,需要重新拆装管线、探头。 5.1.2.4线路接触不良、跳电:多种因素可导致线路接触不良跳电,需要对线路进行检修或局部重布线。 5.1.3后端主机 5.1.3.1老化、破损、进水、雷击、台风刮落、硬盘、主板等故障。 5.1.3.2主机主板损坏、电源损坏、接口损坏等。 5.1.3.3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 5.1.3.4硬盘损坏、故障,需要更换硬盘。 5.1.4支架:锈蚀、损坏、掉落、遗失、断裂、松动,需要更换、重新安装。 5.1.5显示器:老化、进水、雷击、外壳破损、屏幕损坏影响正常使用 5.1.6机柜:锈蚀、掉落、老化、漏水、雷击、烧毁等,影响使用的,必须更换新机柜。 5.1.7支撑杆:歪倒、撞击、倾覆、老化、锈蚀等,杆身存在隐患的不得继续使用,必须维修或更换。 5.1.8其他故障 5.1.8.1 DC电源供电不足,电压电流不稳定,DC电源烧毁、不供电。 5.1.8.2连接器损坏或接触不良。 5.1.8.3光端机如损坏或故障,需要更换、维修光端机。 5.1.8.4数字探头使用光纤收发器,光纤收发器损坏则需要更换。 5.1.8.5交换机损坏:数字探头使用交换机,交换机损坏需要更换或维修。 5.1.8.6其他附属 配件:如探头的信号放大器、探头电源等相关配套、附属配件,一律参照其主物进行维护保养。 5.1.9软件维护 5.1.9.1监控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5.1.10 内业、档案内容及要求: 5.1.10.1 乙方应对抢修、维护及巡查工作如实做好必要的记录,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检。 5.1.10.2乙方应建立抢修维护的登记制度。对每次抢修维护案例记录在册,要体现日期、故障原因、报修时间及甲方联系人、完成修复时间、更换的设备、等要素。 5.1.10.3乙方应建立日巡查登记制度。对每次巡查记录在册,要体现日期、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建议、采取措施)、巡查人等要素。 5.1.10.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每月将抢修维护案例记录本、巡查记录本交由甲方检查工作情况。 5.2 现场维保服务方式 在维保合同签订之后我方将需要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1)监控室机房环境。 2)设备运行环境。 3)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运行情况。 4)线路使用情况及线路敷设路径、走线方式等。 5)线路所有接口、所有视频头、接线柱线路接点是否牢固。 6)软件使用情况、软件升级情况。 7)系统数据备份情况。 5.3 定期上门巡检服务 5.3.1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 5.3.2根据安防监控系统各部分设备的使用说明,每两个季度检测其各项技术参数及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处理故障隐患,协助监控主管设定使用级别等各种数据,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 5.3.3对容易老化的安防监控部件每个季度一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如视频头等。 5.3.4对长时间工作的安防监控设备每两个季度定期维护一次,如监控主机长时间工作会产生较多的热量,一旦其电风扇有故障,会影响排热,以免监控主机工作不正常。 5.3.5对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5.3.6根据用户的监控系统经常出现的情况或者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及时提出日常维护和日常使用建议。 5.4、电话支持服务 对于临时出现的使用、操作或其他非故障的简单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我方服务工程师,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操作方法及技术指导。 5.5、响应时间及承诺 我们为用户提供的服务是7×24小时响应服务,具体响应方式及响应时间根据故障级别而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故障级别 故障内容 响应时间 1 系统出现警告,不影响系统运行 7×24小时电话咨询,36小时内到达现场 2 出现部分设备坏,但系统正常运行 7×24小时电话咨询,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 系统故障 7×24小时电话咨询,12小时内到达现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期次: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是否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验收。2.服务标准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服务招标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服务。3.在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3 一年内未超过六周(含六周)不合格的,视为维护成绩合格,一年过后结算上一年度的维护费用。
2 33 一年内未超过六周(含六周)不合格的,视为维护成绩合格,一年过后结算上一年度的维护费用。一年内未超过六周(含六周)不合格的,视为维护成绩合格,一年过后结算上一年度的维护费用。
3 34 一年内未超过六周(含六周)不合格的,视为维护成绩合格,一年过后结算上一年度的维护费用。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叁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每周甲方对全部探头巡查一遍,每周二形成《故障维护报告》,乙方需主动及时到采购单位领取签收,否则按照一个故障未处理。 10.2、乙方接到《故障维护报告书》后,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恢复方案,未及时回复的按一个故障未处理计算。 10.3、自签收《故障维护报告书》后72小时内必须修复,甲方会对各故障点进行巡查,发现未修复或未达到指定要求的将进行统计,超过30%(含30%)的故障未修复或修复不满意的,本周维护成绩不合格。 10.4、因维护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导致重要案件无法查看视频的,直接认定本周不合格。 10.5、维护方全年累计2周(含2周)被评为不合格,扣除本年度合同总金额的20%。 全年累计3周被评为不合格,扣除本年度合同总金额的30%。 全年累计4周被评为不合格,扣除本年度合同总金额的50%。 全年累计5周被评为不合格,扣除本年度合同总金额的60%。 10.6、一年内累计超过六周(含六周)不合格的,均视为本年度维护成绩不合格。年度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招投标,且保留对中标单位因维护不合格造成工作损失进行追究的权利,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同类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有关诉讼事项由荔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 14.2监控主机、摄像机等设备,在正常使用下发生损坏,由维护方负责更换且更换的必须是原装正牌产品.维修后向用户汇报问题情况及处理结果提交维修报告并由用户签字并留存。 14.3维护方每周接到用户单位通知后,为用户设立每周7×24小时的不间断通信维护支撑保障和7×24小时网络监控故障申告投诉热线,以确保用户视频监控业务的正常使用。双方通过电子邮件、QQ、短信等方式进行联系。 14.4购买配件以及维护、抢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服务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5抢修维护的实时性:乙方要随时接受甲方下达的与抢修维护工作相关的工作指令,乙方必须指定联络员并向甲方提供专用的联系方式或值班室电话以保证乙方能随时与之取得联系。任何时候(含节假日),乙方都必须确保有足够的维护力量。 14.6抢修维护的可靠性:在技术上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有所保证。系统同一部位发生同一性质的技术性故障(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一星期内反复出现不得超过2次(含2次)。 14.7抢修维护的安全性:在维护的过程中,乙方必须安排具备有资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规范进行现场作业。根据实际路况和交通情况,在距离路况100米处安放提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现场作业时必须着反光背心;高空作业参与人员(包括司机)必须戴安全帽;维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及反光路锥等指示牌;必须对抢修维护后的现场进行安全处理,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维护期发生的伤亡、财产损失等其它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住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马巷265号 住所: 莆田市梅园西路77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傅福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杨秋萍
联系方法: 13950761580
联系方法: 1895950289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荔城支行
账号: 账号: 1405010209001005776


签订地点:莆田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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