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预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再生项目 |
金坛经济开发区东康路89号 |
常州富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地址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东康路89号(租用常州安臣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1号闲置厂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置预处理工业污泥30000吨、活性炭再生5000吨的生产规模。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开展。 1、该项目在金坛市环境科学学会网站于2017年2月17日在金坛市环境科学学会网站上进行第一次公示,于2017年3月14日在金坛市环境科学学会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两次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环评编制阶段通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13份,回收113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中56.31%的人赞成本工程的建设,37.89%的人表示有条件赞成,无所谓态度的占5.8%,没有人持反对意见。 |
1、废水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并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水喷淋塔废水上清液经RO反渗透后纯水回用,浓水作为危废处置。纯水制备废水作为清下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按《报告书》中确定的废气治理工艺配套建设治理设施。项目污泥干化废气经旋风除尘后高空排放(15米),活性炭再生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35米)。规范生产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再生炉预热及预热锅炉用蒸汽依托园区江苏加怡热电有限公司(热能不足时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 3、噪声 合理规划布局厂区设备,采用技术先进、噪音较低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并单独设置隔声室,采取隔音、消音、吸声及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各类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