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喀什创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cy1(xj)gk2022-05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公司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招标联系人李强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创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鹏15199377168
中标公司新疆欧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7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KSCY-(XJ)GK2022-05
二、项目名称: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及相应的清单等资料 | 1 | 批 | 报价:1700000.00(元) | 新疆欧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阿克苏市团结西路1号天合美寓1单元1604室 | 91652900076072238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 |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 |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 黄琪 | 新26599146307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治国,李行英,李吉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协商确定,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代理协议。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地 址:喀什市色满路418号地直机关综合办公区
联系方式:18399100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创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尚东花园3号楼1单元161室
联系方式:15199377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鹏
电 话:15199377168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pdf竞争性谈判文件-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pdf
2.8M
附件下载: 竞争性谈判文件-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pdf 竞争性谈判文件-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pdf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KSCY1(XJ)GK2022-05
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18399100230
代理机构名称:喀什创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鹏
联系电话:15199377168
日期:2022年5月25日
目录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n
总则.
2
谈判文件
3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四.6
五..8谈判开启及评审.
确定成交
六13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23
响应文件封皮格式范本..23
第一部分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4
第二部分..29商务及技术文件..
第三章谈判邀请....39
第四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1
第五章采购清单及项目其他要求..45
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6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55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
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
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
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
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
产品,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
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
谈判。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共同响应协议谈判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
2
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
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
无效。
1.4.8对联合体参加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
相关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谈判资格
将被认定为无效。
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
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本
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供应商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
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3.谈判费用
不论参加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
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
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5.1
谈判文件共7章,内容如下: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3章谈判邀请
第4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5章采购清单及项目其他要求
3
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
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为了保证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谈
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
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谈判文
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
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供应商准备谈判时有足够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
研究,采购入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请应文件的编制
8.炎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响
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
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
8.3无论谈判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
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
两部分合并成一册胶装,密封递交。供应商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9.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证明所谈判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
4
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报价
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计价单位为“元”,小写金额小数点后
保留两位。供应商的标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
的赠与行为,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1.2供应商应在标的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所投标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标的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不得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填写。
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标的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
11.5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在谈判现场公开宣读。该报价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5.1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
报价,该报价为谈判的最终报价。
11.5.2最后报价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截
止时间前提交谈判小组。
12.谈判保证金
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
判的一部分。
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谈判的;
(2)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
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原件(格式参照【附件1】)。
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
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谈判
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
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
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谈判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
将按照谈判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n
12.5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2.6.1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
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
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
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
12.6.3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
承担相应责任。
13.谈判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
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
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
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等,且本须知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
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其
谈判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资格
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
技术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
14.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格式二),
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认
定为无效。
14.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
责。
四淘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为方便谈判开启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第一部分和
6
第二部分的内容合并胶装并密封提交,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部分报价一览表
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
15.2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采购公告或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
称和“在(谈判开启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签字。
15.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
15.4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响应文件中,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
效。
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
交到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将拒绝接收。
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
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供应商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响应文件回执单
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递交时间 |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17.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须提出书面申
请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开启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
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
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
7
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五谈判开启及评审
炎判开启流程:
、由主持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人员)宣布谈判开启,宣布谈判现场纪律;
二、宣读提交相应供应商并检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采购人代表验资,并宣读通
过验资的供应商名称(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三、响应文件的评审及谈判开启:谈判文件规定的方法组建“谈判小组”,组织
“谈判小组”评审专家签署相应的“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宣布专家纪律
及回避、保密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后根据“炎判
开启及评审”规定,“炎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炎判并有供应商做出二次报价(最
终报价),对符合要求的二次报价进行评审。谈判结束后,形成评审报告推荐成
交(中标)人,提交由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中标)人。
四、确定成交(中标)人: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六确定成交”要求;
五、无效响应(投标)及废标: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炎判开启及评审22.谈
判无效及24.废标”等相关规定
18,谈判开启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谈判开启时
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18.1.1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谈判。
18.1.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谈判项目的特点在新疆政采云平台随机抽取谈
判专家,组建谈判小组(随机抽取专家3名)并选举出谈判小组负责人。谈判小
组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负责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及评
标工作。
18.1.3谈判开启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有代表的响应文
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开启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内容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
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开标现场核验证件按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谈判,并自觉接
受证件核验。
18.1.4供应商可由1~3人参加谈判,谈判中供应商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
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
18.1.5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性条件、商务性条件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
谈判的内容。当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
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中涉及价格的内容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谈判时作口头报价,而
应以书面形式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谈判后的
二次报价作为供应商最终报价。
8
18.1.6谈判内容应作记录,并由供应商及“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18.1.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
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响应文件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做出的包含补充、修
改、承诺、重新报价等内容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谈
判小组”认为响应文件中有需要供应商现场说明、澄清的内容,则“谈判小组”
应明确告知供应商,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
最终的应答文件。
18.2.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18.2.2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和其
他信息。
18.3投标人未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作主动弃权处理,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谈判小组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
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
现场谈判开启前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核验: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身份
证明原件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3、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
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
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皮商业赔赔承诺书》;
6、提供本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声明函;
7、谈判保证金缴纳有效凭证。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中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
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证件1~7均为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审。
9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理用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
第1页共2
2页
房一消防工程设项目收尾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
分部分项 | ||||||||
1 | 031001006001 | 塑料管 | 1.安装部位:埋地2.介质:给水3.材质、规格:钢丝骨架符合塑料管、DN1004.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录:满足设计要求 | m | 8.9 | |||
2 | 030901002001 | 消火栓钢管 | 1.安装部位:室内2.材质、规格:镀锌钢管DN1003.压力试验及冲洗设计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 m | 45.5 | |||
3 | 030901002002 | 消火栓钢管 | 1.安装部位:室内2.材质、规格:镀锌钢管DN653.压力试验及冲洗设计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 m | 7.8 | |||
4 | 031003001001 | 螺纹阀门 | 1.类型:截止阀2.规格、压力等级:DN100 | 个 | ||||
5 | 031003001002 | 螺纹阀门 | 1.类型:快开阀2.规格、压力等级:DN1003.做法:详见新12S6-34 | 个 | ||||
6 | 031003001003 | 螺纹阀门 | 1.类型:电磁阀2.规格、压力等级:DN1003.做法:详见新12S6-34 | 个 | 2 | |||
7 | 031003001004 | 螺纹阀门 | 1.类型:排气阀2.规格、压力等级:DN100 | 个 | 心 | |||
8 | 031003001005 | 螺纹阀门 | 1.类型:蝶阀规格、压力等级:DN65 | 个 | 2 | |||
9 | 031003001006 | 螺纹阀门 | 1.类型:自动排气阀规格、压力等级:DN2 | 个 | 2 | |||
10 | 031003001007 | 螺纹阀门 | 1.类型:截止阀2.规格、压力等级:DN6 | 个 | 2 | |||
11 | 030901010001 | 室内消火栓 | 1.安装方式:室内2.型号、规格:消防栓箱规格(650*800*200)型,水龙带直径65mm | 套 | ||||
本页小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一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理用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
第2页共2
2页
房一消防工程设项目收尾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喷嘴口径为QZ19型 | ||||||||
12 | 030901013001 | 灭火器 | 1.形式:灭火器(带箱2.规格、型号:磷酸铵盐灭火器(2MF/ABC5) | 组 | 4 | |||
13 | B01 | 桥架支撑架 | 1.桥架支撑架 | 套 | 3 | |||
14 | 031002003001 | 套管 | 1.名称、类型:刚性防水套管2.规格:DN150 | 个 | 2 | |||
分部小计 | ||||||||
措施项目 | 措施项目 | |||||||
1 | 031301017001 | 脚手架搭拆 | 项 | 1 |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一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
第1页共1页
理用房-一消防工程尾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1 | 031302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 | ||||||
2 | 1 | 其中: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56 | ||||
3 | 031302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 | 0 | |||||
4 | 031302003001 | 非夜间施工增加 | 0 | |||||
5 | 031302004001 | 二次搬运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 | ||||
6 | 031302005001 | 冬雨季施工增加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 | ||||
7 | 031302006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13 | ||||
8 | X031302008001 |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48 | ||||
9 | X031302009001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2 | ||||
10 | X031302010001 | 检验试验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32 | ||||
合计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安金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
注:1.“计算基础”中安
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定额机械费
2.接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
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
第1页共1页
程管理用房—消防工程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计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
第1页共1页
程管理用房—消防工程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1.1 | 工程排污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29 | ||
1.2 | 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 |||
1.21 | 养老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15.81 | ||
1.22 | 失业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62 | ||
1.23 | 医疗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12 | ||
1.24 | 生育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37 | ||
1.25 | 工伤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42 | ||
1.3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2.33 | ||
1.4 | 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2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 9 | ||
合计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
第1页共1页
理用房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首收尾工程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一、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1.1 | 强电 | ||
二、 | 措施工程费 | ||
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
三、 | 其他项目费 | ||
3.1 | 暂列金额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3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四、 | 规费 | ||
五、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
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五 | 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五 |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表—0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理用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第1页共1页
房二電气设备安装工程设项目收尾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分部分项 | ||||||||
强电 | 强电 | |||||||
1 | 030404017001 | 配电箱 | 1.名称:AL箱2.型号:Pn=5kw显厂家确定,满足甲方3.规格:此箱尺寸由专要求 | 台 | ||||
2 | 030404032001 | 端子箱 | 1.名称:总等电位端子2.安装部位:暗装,底箱边距地0.5m | 台 | 1 | |||
3 | 030404035002 | 插座 | 1.名称:安全型二三极暗装插座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暗装,底边距地0.4m | 个 | 20 | |||
4 | 030404034002 | 照明开关 | 1.名称:双联暗开关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暗装,底边距地1.4m | 个 | 10 | |||
5 | 030411006001 | 接线盒 | 1.名称:接线盒 | 个 | 30 | |||
6 | 040205001002 | 人(手)孔井 | 1.材料品种:手孔井 | 座 | ||||
7 | 030414002002 | 送配电装置系统 | 1.名称:送配电装置系2.电压等级(KV):1KV统皮卡 | 系统 | ||||
分部小计 | ||||||||
分部小计 | 分部小计 | |||||||
措施项目 | 措施项目 | |||||||
1 | 031301017001 | 脚手架搭拆 | 脚手架搭拆 | 项 | ||||
分部小计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一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整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
第1页共1页
理用房-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尾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1 | 031302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 | ||||||
2 | 1 | 其中: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56 | ||||
3 | 031302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 | 0 | |||||
4 | 031302003001 | 非夜间施工增加 | 0 | |||||
5 | 031302004001 | 二次搬运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 | ||||
6 | 031302005001 | 冬雨季施工增加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 | ||||
7 | 031302006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13 | ||||
8 | X031302008001 |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48 | ||||
9 | X031302009001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2 | ||||
10 | X031302010001 | 检验试验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32 | ||||
合计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安金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
注:1.“计算基础”中安
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定额机械费
2.接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
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
第1页共1页
程管理角房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计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
第1页共1页
程管理用房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1.1 | 工程排污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29 | ||
1.2 | 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 |||
1.21 | 养老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15.81 | ||
1.22 | 失业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62 | ||
1.23 | 医疗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12 | ||
1.24 | 生育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37 | ||
1.25 | 工伤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42 | ||
1.3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2.33 | ||
1.4 | 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2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 9 | ||
合计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KSCY1(XJ)GK2022-05
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18399100230
代理机构名称:喀什创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鹏
联系电话:15199377168
日期:2022年5月25日
目录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n
总则.
2
谈判文件
3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四.6
五..8谈判开启及评审.
确定成交
六13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23
响应文件封皮格式范本..23
第一部分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4
第二部分..29商务及技术文件..
第三章谈判邀请....39
第四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1
第五章采购清单及项目其他要求..45
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6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55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
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
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
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
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
产品,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
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
谈判。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共同响应协议谈判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
2
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
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
无效。
1.4.8对联合体参加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
相关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谈判资格
将被认定为无效。
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
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本
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供应商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
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3.谈判费用
不论参加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
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
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5.1
谈判文件共7章,内容如下: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3章谈判邀请
第4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5章采购清单及项目其他要求
3
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
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为了保证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谈
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
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谈判文
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
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供应商准备谈判时有足够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
研究,采购入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请应文件的编制
8.炎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响
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
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
8.3无论谈判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
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
两部分合并成一册胶装,密封递交。供应商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9.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证明所谈判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
4
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报价
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计价单位为“元”,小写金额小数点后
保留两位。供应商的标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
的赠与行为,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1.2供应商应在标的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所投标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标的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不得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填写。
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标的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
11.5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在谈判现场公开宣读。该报价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5.1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
报价,该报价为谈判的最终报价。
11.5.2最后报价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截
止时间前提交谈判小组。
12.谈判保证金
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
判的一部分。
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谈判的;
(2)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
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原件(格式参照【附件1】)。
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
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
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谈判
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
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
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谈判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
将按照谈判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n
12.5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2.6.1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
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
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
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
12.6.3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
承担相应责任。
13.谈判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
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
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
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等,且本须知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
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其
谈判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资格
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
技术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
14.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格式二),
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认
定为无效。
14.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
责。
四淘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为方便谈判开启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第一部分和
6
第二部分的内容合并胶装并密封提交,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部分报价一览表
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
15.2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采购公告或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
称和“在(谈判开启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签字。
15.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
15.4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响应文件中,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
效。
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
交到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将拒绝接收。
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
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供应商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响应文件回执单
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递交时间 |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17.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须提出书面申
请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开启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
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
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
7
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五谈判开启及评审
炎判开启流程:
、由主持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人员)宣布谈判开启,宣布谈判现场纪律;
二、宣读提交相应供应商并检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采购人代表验资,并宣读通
过验资的供应商名称(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三、响应文件的评审及谈判开启:谈判文件规定的方法组建“谈判小组”,组织
“谈判小组”评审专家签署相应的“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宣布专家纪律
及回避、保密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后根据“炎判
开启及评审”规定,“炎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炎判并有供应商做出二次报价(最
终报价),对符合要求的二次报价进行评审。谈判结束后,形成评审报告推荐成
交(中标)人,提交由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中标)人。
四、确定成交(中标)人: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六确定成交”要求;
五、无效响应(投标)及废标: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炎判开启及评审22.谈
判无效及24.废标”等相关规定
18,谈判开启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谈判开启时
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18.1.1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谈判。
18.1.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谈判项目的特点在新疆政采云平台随机抽取谈
判专家,组建谈判小组(随机抽取专家3名)并选举出谈判小组负责人。谈判小
组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负责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及评
标工作。
18.1.3谈判开启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有代表的响应文
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开启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内容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
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开标现场核验证件按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谈判,并自觉接
受证件核验。
18.1.4供应商可由1~3人参加谈判,谈判中供应商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
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
18.1.5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性条件、商务性条件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
谈判的内容。当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
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中涉及价格的内容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谈判时作口头报价,而
应以书面形式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谈判后的
二次报价作为供应商最终报价。
8
18.1.6谈判内容应作记录,并由供应商及“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18.1.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
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响应文件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做出的包含补充、修
改、承诺、重新报价等内容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谈
判小组”认为响应文件中有需要供应商现场说明、澄清的内容,则“谈判小组”
应明确告知供应商,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
最终的应答文件。
18.2.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18.2.2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和其
他信息。
18.3投标人未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作主动弃权处理,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谈判小组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
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
现场谈判开启前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核验: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身份
证明原件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3、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
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
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皮商业赔赔承诺书》;
6、提供本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声明函;
7、谈判保证金缴纳有效凭证。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中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
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证件1~7均为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审。
9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理用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
第1页共2
2页
房—消防工程设项目收尾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
分部分项 | ||||||||
1 | 031001006001 | 塑料管 | 1.安装部位:埋地2.介质:给水3.材质、规格:钢丝骨架符合塑料管、DN1004.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录:满足设计要求 | m | 8.9 | |||
2 | 030901002001 | 消火栓钢管 | 1.安装部位:室内2.材质、规格:镀锌钢管DN1003.压力试验及冲洗设计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 m | 45.5 | |||
3 | 030901002002 | 消火栓钢管 | 1.安装部位:室内2.材质、规格:镀锌钢管DN653.压力试验及冲洗设计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 m | 7.8 | |||
4 | 031003001001 | 螺纹阀门 | 1.类型:截止阀2.规格、压力等级:DN100 | 个 | ||||
5 | 031003001002 | 螺纹阀门 | 1.类型:快开阀2.规格、压力等级:DN1003.做法:详见新12S6-34 | 个 | ||||
6 | 031003001003 | 螺纹阀门 | 1.类型:电磁阀2.规格、压力等级:DN1003.做法:详见新12S6-34 | 个 | 2 | |||
7 | 031003001004 | 螺纹阀门 | 1.类型:排气阀2.规格、压力等级:DN100 | 个 | 心 | |||
8 | 031003001005 | 螺纹阀门 | 1.类型:蝶阀规格、压力等级:DN65 | 个 | 2 | |||
9 | 031003001006 | 螺纹阀门 | 1.类型:自动排气阀规格、压力等级:DN2 | 个 | 2 | |||
10 | 031003001007 | 螺纹阀门 | 1.类型:截止阀2.规格、压力等级:DN6 | 个 | 2 | |||
11 | 030901010001 | 室内消火栓 | 1.安装方式:室内2.型号、规格:消防栓箱规格(650*800*200)型,水龙带直径65mm | 套 | ||||
本页小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一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理用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
第2页共2
2页
房一消防工程设项目收尾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喷嘴口径为QZ19型 | ||||||||
12 | 030901013001 | 灭火器 | 1.形式:灭火器(带箱2.规格、型号:磷酸铵盐灭火器(2MF/ABC5) | 组 | 4 | |||
13 | B01 | 桥架支撑架 | 1.桥架支撑架 | 套 | 3 | |||
14 | 031002003001 | 套管 | 1.名称、类型:刚性防水套管2.规格:DN150 | 个 | 2 | |||
分部小计 | ||||||||
措施项目 | 措施项目 | |||||||
1 | 031301017001 | 脚手架搭拆 | 项 | 1 |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一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
第1页共1页
理用房-一消防工程尾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1 | 031302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 | ||||||
2 | 1 | 其中: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56 | ||||
3 | 031302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 | 0 | |||||
4 | 031302003001 | 非夜间施工增加 | 0 | |||||
5 | 031302004001 | 二次搬运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 | ||||
6 | 031302005001 | 冬雨季施工增加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 | ||||
7 | 031302006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13 | ||||
8 | X031302008001 |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48 | ||||
9 | X031302009001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2 | ||||
10 | X031302010001 | 检验试验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32 | ||||
合计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安金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
注:1.“计算基础”中安
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定额机械费
2.接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
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
第1页共1页
程管理用房—消防工程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计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
第1页共1页
程管理用房—消防工程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1.1 | 工程排污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29 | ||
1.2 | 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 |||
1.21 | 养老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15.81 | ||
1.22 | 失业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62 | ||
1.23 | 医疗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12 | ||
1.24 | 生育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37 | ||
1.25 | 工伤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42 | ||
1.3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2.33 | ||
1.4 | 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2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 9 | ||
合计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
第1页共1页
理用房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首收尾工程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一、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1.1 | 强电 | ||
二、 | 措施工程费 | ||
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
三、 | 其他项目费 | ||
3.1 | 暂列金额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3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四、 | 规费 | ||
五、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
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五 | 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五 |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表—0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理用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第1页共1页
房二電气设备安装工程设项目收尾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分部分项 | ||||||||
强电 | 强电 | |||||||
1 | 030404017001 | 配电箱 | 1.名称:AL箱2.型号:Pn=5kw显厂家确定,满足甲方3.规格:此箱尺寸由专要求 | 台 | ||||
2 | 030404032001 | 端子箱 | 1.名称:总等电位端子2.安装部位:暗装,底箱边距地0.5m | 台 | 1 | |||
3 | 030404035002 | 插座 | 1.名称:安全型二三极暗装插座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暗装,底边距地0.4m | 个 | 20 | |||
4 | 030404034002 | 照明开关 | 1.名称:双联暗开关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暗装,底边距地1.4m | 个 | 10 | |||
5 | 030411006001 | 接线盒 | 1.名称:接线盒 | 个 | 30 | |||
6 | 040205001002 | 人(手)孔井 | 1.材料品种:手孔井 | 座 | 1 | |||
7 | 030414002002 | 送配电装置系统 | 1.名称:送配电装置系2.电压等级(KV):1KV统皮卡 | 系统 | ||||
分部小计 | ||||||||
分部小计 | 分部小计 | |||||||
措施项目 | 措施项目 | |||||||
1 | 031301017001 | 脚手架搭拆 | 脚手架搭拆 | 项 | ||||
分部小计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一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程管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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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用房-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尾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1 | 031302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 | ||||||
2 | 1 | 其中: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56 | ||||
3 | 031302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 | 0 | |||||
4 | 031302003001 | 非夜间施工增加 | 0 | |||||
5 | 031302004001 | 二次搬运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 | ||||
6 | 031302005001 | 冬雨季施工增加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 | ||||
7 | 031302006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13 | ||||
8 | X031302008001 |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48 | ||||
9 | X031302009001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2 | ||||
10 | X031302010001 | 检验试验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32 | ||||
合计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安金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
注:1.“计算基础”中安
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定额机械费
2.接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
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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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管理角房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计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附属工标段: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迁建建设项目收尾工
第1页共1页
程管理用房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1.1 | 工程排污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29 | ||
1.2 | 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 |||
1.21 | 养老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15.81 | ||
1.22 | 失业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62 | ||
1.23 | 医疗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3.12 | ||
1.24 | 生育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37 | ||
1.25 | 工伤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0.42 | ||
1.3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2.33 | ||
1.4 | 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2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 9 | ||
合计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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