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2
- 公告标题:
-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7000241011135292-07159099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0724-000119024, 0724-000119025
预算金额(元):4139500元(国库资金:41395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包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CT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T机1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二包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专用医疗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8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生物安全柜、全自动尿液分析仪、气相色谱系统、纯水机、离心机、生物显微镜招标参数、电动妇科手术台、心电图等各1台(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包件1:
3.1如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包件2:
3.1如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区412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区41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担;
3.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任何1个或多个包件的投标,可兼投兼中。同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单位,对各包件不同内容,应在标题处清晰表明包件号或包件名称。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895号
联系方式:021-22049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区413室
联系方式:021-52564588*8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021-52564588*8491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0-16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公告源URL:
http://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8AjE9BkbdBjLJdVjg8IbsA==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06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