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飞灰处理外委综合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飞灰处理外委综合服务
螯合剂
金额
20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永招采购071号-1
预算金额
201万元
招标公司
永安城投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罗女士13960553053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飞灰处理外委综合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永招采购<2024>071号-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飞灰处理外委综合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201万元,招标人为永安城投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茫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飞灰处理外委综合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飞灰处理外委综合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①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 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 包括“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 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 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打印件或截图。 1.2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 报价会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 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到报价会现场。 1.3特定条件: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螯合剂(固化稳定处理药剂类)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螯合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②投标人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已通过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备案、满足6类1项 要求,并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诚实、守信。均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 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没有出现违规,拖欠工资或其他失信行为。(投标时提供 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螯合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单位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 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 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 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每份 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 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15时 00分 开标地点: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 七、其他 合同包l: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 品目号:1-1 标的名称:飞灰处理外委综合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单位): 5000吨 最高单价(元/吨):402.00 品目预算(元):2010000.00 允许进口:否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1)供货时间:1年; (2)预计每年产生量约 5000吨,最终按实际产生量进行结算。 (3)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 标以合同包为单位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城投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2号7幢三层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139605530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315921172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灬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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