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320904000100000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桂存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胡艳1876121629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不见面)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
(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择优选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EPC)+运营,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
2.1.2项目编号:K3209040001000002001。
2.1.3建设规模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包含但不限于①农用地整治项目(拟建立1个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复垦项目和6个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项目,农用地整治规模约15378亩,形成新增耕地约1194亩);②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对项目区已有用地宅基地进行复垦,形成增减挂钩节余土地指标约147亩);③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进行水系疏浚、贯通,建设生态绿化廊道);④公共空间治理项目(建设生态公园,打造节点景观,完善公厕、污水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具体建设内容以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的《大丰区小海镇新窑村和南团居委会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方案》)为基础,最终以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建设内容为准。
2.1.4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O”运作方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程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生产、运营、维护。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约定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接收人无偿移交,并保证所有的项目设施及资产达到移交标准。
2.1.4.1项目总投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投资约3.62亿元(其中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暂估价8700万元)。
2.1.4.2项目合作周期2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0年。
2.1.4.3实施机构。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
2.1.4.4项目公司。中标人除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外,还应在项目所在地全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须承担项目投融资、运营、移交等任务。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240万元。
2.1.4.5 运营范围
(1)招标人协同社会资本完成项目产出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
(2)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区耕地进行流转,向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金牧土地专业合作社和盐城市大丰区新窑土地专业合作社缴纳流转费用,并依法依规自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耕地及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
2.1.4.6 回报机制
本项目中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全域综合整治阶段回报来源主要为本项目产出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1.5质量要求:合格。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
2.1.5.1设计质量标准:
本项目设计包括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①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
②确保所有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2.1.5.2施工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同时具备【(①和③)或(②和③)】: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水利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三级及以上。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已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二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或者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农田水利工程或土地整治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农田水利工程或土地整治工程或水利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报名时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即可。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大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 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江苏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和资格、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27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
联系人:赵桂存            联系电话: 137702818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丰尚国际1号楼9楼
    联 系 人:杨胡艳         联系电话:18761216296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7名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项目特点和需要依法组建工程总承包定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财务方案,详见评标方案
1.2.2
经济标
本项目报价,详见评标方案
1.2.3
技术标
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运营维护方案,项目设施移交方案,详见评标方案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R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R商务标
R经济标
R技术标
3、评审顺序: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R优选法:R优选定标候选人数量7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劣汰法:□淘汰数量  名。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R否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

评标方案
由招标人根据“评定分离”操作导则,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办法制订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0分
报价:5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2分
项目运营维护方案:1分
项目设施移交方案:1分
项目管理机构:1分
财务方案:7分
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
(30分)
1.设计说明(12分)
(1)对本项目充分理解,设计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际。
(2)对本项目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公共空间治理、生态修复等涉及的关键问题、关键技术分析全面、准确、清晰,提出解决措施切实可行。
(3)工程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本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工程造价合理。
(4)工程设计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要求。
2.总平面布局(6分)
(1)工程总体布局和节点布置科学、合理,与现场契合度高,与周边环境协调。
(2)工程规划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3.项目功能(9分)
(1)项目工程是否能达到实施方案设定的工程需求,符合整治目标任务,符合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公共空间治理等任务和建设要求。
(2)满足相关规划的管控要求,具备可行性;结合地形地势及用地条件进行设计,方案合理务实,可实施性强。
(3)工程设计采用技术具有先进性和本地化特征,有利于后期管护和运营。
4.设计深度(3分)

满足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符合本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注:1、为便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方案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投标时还需提供:南团土地复垦项目规划图,新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每少提供一份图纸扣1分。
2、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
报价
(56分)
报价评审(56分)
注: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 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分)
1.总体概述(0.5分)
对工程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0.5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1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
项目运营
维护方案
(1分)

对设备检修与维护方案、设备管理台账、主要设备和材料中修及大修更新计划、备品和消耗品管理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
5
项目设施
移交方案
(1分)
对移交时间安排、移交验收程序、移交范围、质量保证等内容进行评分。
6
项目管理机构 (1分)
项目组成员具有土地类高级职称,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
(1)所有人员的职称证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计分。
(2) 投标人须保证上述加分人员均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者劳动合同。
7
财务情况与财务方案
(7分)
(1)财务方案科学可行,财务测算合理。(2分)
(2)投标人资产负债率≤30%得5分;30%<投标人资产负债率≤50%得 2分;投标人资产负债率>50%得1分。(5分)
注:资产负债率以投标人提供的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以牵头方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为计分依据。
8
业绩(2分)
2019年 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每具备一个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业绩的得0.5分,满分2分(需提供交易合同(如行纪合同或居间合同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需反映出时间、签章等关键评审因素)。
9
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些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调查报告日期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均需要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诚信承诺申报表》。
10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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