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任女士028-8158095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先生028-630666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清水河片区慢行绿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6:32:1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清水河片区慢行绿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清水河片区慢行绿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西区清水河沿岸。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清水河片区慢行绿道改造工程,由天欣路(八一路口)至天全路段、天全路至南北大道段、南北大道西面1#湖、2#湖、3#湖、德富大道至南北大道清水河南侧、南北大道至天欣路清水河北侧五个板块组成。对该区域主要绿化区域进行土石方施工,优化植物种植,园区重新梳理标高、接通灌溉和排水,形成生产和观赏性俱佳的清水河慢行绿道,工程涉及内容为土石方工程、给排水改造、电气接通、植物种植等。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及合同。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人员)业绩要求:202111日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具有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规模、发包模式不限)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5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个项目施工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至少包含景观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人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0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中建滨湖设计总部2201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1.1经办人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1.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以上资料核验原价,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210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中建滨湖设计总部2201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骄路1

人:任女士

话:028-81580957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2201

人:唐先生

话:028-63066651

真:/

附件: 招标公告(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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