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8-2
- 截止时间:2017-8-8
- 项目编号:
- 项目金额:200.00万
- 招标单位: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项目介绍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等):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项目
项
1
200
“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采购人申请理由:
2017年7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实现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一事最多上门一次”的要求,经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邮政管理局研究,确定浙江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为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提供单位之一,各地部门可结合实际需求,委托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因此,我“中心”“最多跑一次”项目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承担,特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采购费用由最多跑一次项目经费支出200万,特此申请!
七、拟定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 湖州市凤凰路792号
八、专业人员名单:潘根福、周文曙、陈晓冰
九、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7年8月1日,应市采购办要求,专家组对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项目的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专家组听取了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项目建设的介绍,查看了相关资料,经讨论,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规定及《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文件“确定浙江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为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提供单位之一”的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建议确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为单一来源的供应商。
论证意见附件:(提供专家论证意见书面材料)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2-2220026 ,传真:0572-2220006
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采监处
联系人:何啸冰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传真:0572-2150037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附件信息:
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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