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兴县2020-2022地方财政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xl-2020-023
预算金额270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益民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兴县2020-2022地方财政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长兴县教育服务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42061875014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长兴县2020-2022地方财政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材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ZJXL-2020-023 长兴县2020-2022地方财政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材采购项目 1 270 万元/年 长兴县2020-2022地方财政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材采购项目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长兴县教育服务中心拟向浙江长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购买长兴县2020-2022地方财政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材,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中华传统文化读本、语文生字抄写、同步解析与测评等教材等教材,每年预算资金270万元,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如下: 1.长兴县教育服务中心组织了由市、县有教学用书使用经验的教育教研专家、高级教师、一线教师领导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中华传统文化读本、语文生字抄写、同步解析与测评进行论证,他们认为“心理健康”、“安全教育”、“中华传统文化读本”三本教材符合本地区学生的认知和情感特,非常适合作为拓展性课程,有助于培养中小学生健全的人格,“语文生字抄写、同步解析与测评”适合作为学生课后辅助学习。同时,第一轮使用后全县师生反馈、评价高。 2.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是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教材的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单位,浙江长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是由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我县境内的相关义务教育教材发行单位。专家所认证的“心理健康”、“安全教育”、“中华传统文化读本”、“语文生字抄写”、“同步解析与测评”等教材的出版社均已授权省新华书店或县新华书店发行经销。(详见附件) 3.浙江长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是长兴县唯一一家具有全县总发行资质文化企业,是图书征订、发行、经销专业机构。公司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操作规范。历年来,在长兴县各学校教材的发行和服务上做到规范、及时,得到学校、师生广泛好评。 因此,为保证义务教育教科书版本使用延续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特此论证宜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从浙江长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处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长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长兴县雉城街道解放西路1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徐立群 中小学高级 长兴县教育研究中心
邢筱芳 中小学高级 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心小学
章琪 中小学高级 长兴县龙山小学
陈银珍 中小学高级 长兴县第二小学
徐建忠 中小学高级 长兴县实验小学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长兴县教育服务中心拟对长兴县2020-2022地方财政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材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长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并组织专家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是我省专业的教材、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企业集团,在浙江地区发行的教材均取得原创出版单位的总发行权,由于浙江长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为浙江省长兴县境内独家发行选用教科书的定点单位,考虑到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在浙江地区发行的教材的权威性和特殊地位,以及项目的连续性(2017-2019),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以及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浙江省教育厅浙教材函[2019]7号规定“学校不得向非图书经营单位和不具备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图书经营单位订购或变相订购中小学教科书、教师用书和其他教学用书”,依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长兴县2020-2022地方财政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材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向浙江长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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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长兴县教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 潘益民

联系电话: 0572-6228722

传真: /

地址: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 /

监管部门电话: 0572-6027789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意见书.jpg

    2.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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