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金龙[2023]招第0356号
预算金额1430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金龙[2023]招第0356号

1. 招标人: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2024年度公路运输项目资格预审,包含金龙稀土、源通、中稀金龙,具体详见项目概况和范围。


3. 投标人资格预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在合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应注册资本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禁止列入“信用中国”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人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6)投标人在近三年来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投标人有银行的资信证明材料;
9)投标人自有货车(在投标方公司名下)运输厢式车辆15辆及以上,其中国五车辆(或新能源车)≥30%,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司机A2驾驶证10人及以上,提供劳务合同和工资支付证明或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10)重要站点运营能力:赣州、南昌、包头、合肥、芜湖、宁波、苏州、顺德、郑州、厦门。提供5个站点(其中赣州、南昌、厦门三选一个站点作为必选站点)的自营或长期合作站点:营业执照、自有或长期租赁场所合同协议、仓储面积以及功能区图、站点视频监控数量及布置图、运营线路和时间表等证明材料;
11)业绩能力证明: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累计营业额或开票金额≥1500万,需要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或相应的合同、发票、开票凭证等证明材料;
12)具备完善的回单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跟进回单审核签收以及整理、字迹清晰且存放规整有序;需要提供10份及以上重要客户回单复印件;
13)安全保障: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制度、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记录、出货前的车辆安全性能保障措施;提供维修保养记录和相应程序文件或制度。


4.应标时间及地点: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1月11日上午08时10分,资格预审文件需递交一正一副共两份,地点为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汀州大道南路31号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3楼商业合规科办公室,联系人:潘工/丘工,联系电话:0597-3160666(应标文件以邮递形式送达的请寄顺丰)。


5. 资格审查及考察计划时间:本项目资格预审分为文件审查、现场评审。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将通知合格方进行现场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此次物流正式招标;原合同承运商视为合格供应商,需按要求进行文件审查,无需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具体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考察结果出来后会另行通知。


6. 招标文件发放: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7. 应标须知:应标人需在本公告要求的应标时间内将应标通知书送达投标人处,应标通知书格式如附件;如有资格预审要求的,应标人还需提供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应标人的公章;未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视为无效应标,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8.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运输总量约15000吨(以实际订单为准)。
2)项目年度预算约1430万元,其中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1300万,福建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80万,中标后合同单独签订。
3)运输线路方案:本项目为总包线路,具体详见附件《报价表》(将于正式招标阶段发放),参与投标的单位所有分项均需报价。设立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和第三中标人。中标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三次以上的一般事故(未被客户投诉)或一次重大客诉的,将按价格表中对应的分区线路暂停运输并要求中标人按要求整改,直至招标方评审整改合格后运方可恢复运输。若未按期通过整改,将按价格表分区线路全面停运。整改停运期间由该线路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承运。
4)产品类型: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元器件、磁石、陶瓷类、晶体类、设备等(不含危险品)。
5)产品包装:桶装(铁桶和纸筒)、桶装打托、袋装(50KG/袋和1吨/托)、袋装打托、纸箱包装、纸箱打托。
6)产品运输方式比例:零担比例约70%-80%,其中以纸箱包装及纸箱打托产品为主,该类产品不得叠托运输(飞翼车等除外);整车比例约20%-30%,包含所有产品种类,具体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
7)计费方式:按净重计费;运价包括从甲方仓库至目的地仓库外一切费用;单票单个目的地产品<500KG/托且要求不得堆叠则按500KG/托重量计算费用;如出现超长、超宽、轻抛货等特殊货物情况需折算成标准方换算成计费重量;码头进仓费、装卸费等实报实销。当产品毛重重量<净重1.2倍时,按净重计费;当产品毛重重量≥净重1.2倍时,按毛重计费。
8)其他费用说明:中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安排车辆如期抵达招标方装货,因招标方原因等待超过6小时并最终取消发货的或中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如期送达客户后,因客户或招标方原因需等待超过24小时等情况的,可由中标方提出按车型进行补偿,具体为:≤6.8M,补偿金额≤300元;9.6M及以上车补偿金额≤500元予以补偿。
9)装运及派送要求:装车及运输过程纸箱产品(元器件、磁石等易碎品)不允许堆叠、不同产品做好防护隔离;派送前需提供照片或视频佐证留存。
10)人员和车辆要求:需安排固定项目对接人和现场调度员各一名;需有两部6.8米及以上车辆以及相应的司机用于本部与工业园厂区的物资调拨运输及周转使用。
11)运输系统要求:中标承运商必须承接招标方TMS系统,招标方将组织系统使用相关的培训,确保按招标方TMS系统开展业务。
12)付款方式:乙方在每月5日前整理完上月对账单和回单并发邮件给甲方,以便双方当月10日前完账;甲方按票到月结30天以电汇方式支付运输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国家税率调整,则该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13)招标地址:福建省长汀县汀州大道南路31号,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14)招标有效周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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