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可视化调度管理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采购公示编号: | ZJDYLYCGGS2020112021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0-11-20 14:29:01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0-11-23 14:31:19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项目编号:XYJAZJHZA200900141
【湖州市吴兴区应急管理局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20日 目 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 第三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3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3 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 3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湖州维达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采购人名称]就【湖州市吴兴区应急管理局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项目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JAZJHZA200900141】)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浙应急指挥〔2020〕33号)的要求,要求加快实现应急指挥扁平化,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 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的功能设置,既要充分满足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事故灾害现场音视频双向可视化指挥调度,实现省、市、县三级纵向垂直调度,同时需要整合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消防救援队伍等已有视频资源实现横向部门互联互通。 吴兴区应急管理局在省市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并据此提出相应需求,确保该系统发挥最大作用。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等]:采购服务3年,具体内容如下。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0日。 2.2获取地点: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18号。 2.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应答文件的递交 3.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2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2020年11月26日上午9:00湖州市吴兴区新湖路189号二楼212会议室。 4.供应商注册 4.1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新湖路189号 邮 编:313000 联 系 人:钦耀洲 电 话:13305729626 电子邮件:13305729626@189.cn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20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 ] 委托方(甲方): 中国电信[ ]公司 受托方(乙方): [ ] 签订时间: [ ] 签订地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六、如有必要,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托方(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 2.2技术服务期限:[ ]。 2.3技术服务进度:[ ]。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元,¥[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4.2甲方按以下第(2)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本合同分三年逐年平均支付,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 15]日内支付。 (1)终验证书原件一份。 (2)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4.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4.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4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 5.5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 。 第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侵权处理 9.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且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9.3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必须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条 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0.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3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配合甲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和指导 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1.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 ]。 11.2地点和方式:[ ]。 11.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3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此造成逾期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1发生不可抗力。 14.2[ ]。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6.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6.2[ ]。 第十七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1技术背景资料:[ ]。 17.2可行性论证报告:[ ]。 17.3技术评价报告:[ ]。 17.4技术标准和规范:[ ]。 17.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17.6其他:[ ]。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8.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8.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8.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8.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8.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8.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8.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8.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8.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廉洁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