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陇西县首阳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涛1819320625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昶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苟喜平139932369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陇西县首阳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4-08-01
  • 点击:0
  • 来源: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首阳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已陇西县财政局以陇财农字〔2024〕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资金为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群众筹资筹劳。招标人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昶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陇西县首阳镇新华村道路砂化工程

砂化道路1.5公里;修建排水涵洞一处。

第二标段:陇西县首阳镇二十铺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维修硬化道路600平方米,维修改造雨水管网150米,新建3个污水井,砂化道路1.7公里,水沟清淤300米,田间渠道清理7公里,垃圾清理清运。

2.2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个施工标段。

2.3 建设地点:陇西县首阳镇新华村、二十铺村

2.4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8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925日。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4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82日至202486日。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现场获取。

4.3 获取地点:甘肃昶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82215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昶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http://www.gsei.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

  址:陇西县首阳镇

联系人:李涛

 话:1819320625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昶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悦璟一期3号楼401号

联系人:苟喜平

  话:13993236970

行业主管部门:陇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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