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成都市非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地标采购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采集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54.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200532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老师
中标公司四川鹏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卓越测评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紫石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华融瑞视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成都市非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地标采购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采集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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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01202200532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非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地标采购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采集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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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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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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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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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采购人代表),许群,刘隽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1.5%*0.80收取。单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576 | ||||||||||||
七、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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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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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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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购计划文号:51010022210200002219,采购预算品目为:C0808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5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万元,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4、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 | ||||||||||||
其它补充事宜内容url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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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柿子巷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028-861163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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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 1栋1302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028-6529156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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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周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5291560 | ||||||||||||
十、附件 | |||||||||||||
采购文件 | |||||||||||||
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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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聘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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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附件信息:
挂网-成都市非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地标采购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采集磋商文件.pdf挂网-成都市非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地标采购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采集磋商文件.pdf
374.2K
评审报告(1).pdf评审报告(1).pdf
140.1K
采购需求.pdf采购需求.pdf
89.5K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全面掌握全市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具体情况,建立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
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数据库,对成都市内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的基础信息进行
采集,包含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的名称、所属行政区划、所属街道(镇)、位置地
址、规模、管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等信息进行采集、核查。
本项目采用逐一采集和随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数据
由供应商组织人员逐一进行实地采集;农贸(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数据由供应商指导
23个区(市)县先行采集填报,再组织人员随机抽取50%进行实地核查。
二、服务内容
1、组织开展采集培训。根据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制作培训资料,对成都市23个区
(市)县实地采集、填报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线下和线上培训。
2、项目管理。在基础信息采集期间,供应商应全程对项目进行管理,管控项目进度,及
时与采购人、成都市23个区(市)县城管部门沟通,解决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
信息采集工作人员正确采集信息。
3、信息核查。成交供应商应通过多种形式(至少包括以下三种形式)对采集的信息进行
核查,一是在线审核填报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逻辑问题等;二是与其他渠道的数据源(如
房管部门数据)进行对比,确保采集基数完整;三是在每个区(市)县的农贸(批发)市场随
机抽取50%的街道组织人员实地核查采集的基础信息;四是每个区(市)县的商业综合体组织
人员实地核查采集的基础信息。
4、整理分析。成交供应商应对本次采集的基础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成都市农贸(批
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统计表、成都市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
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
三、服务要求
1、工作要求
供应商应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在采集过程中进行管
理、答疑、督促信息上报等。
2、成果要求
(1)成果提交
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提交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成都市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
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统计表、成都市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
统计分析报告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各10份。
(2)成果验收
采购人将根据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进行验收。。
(3)成果归属
纸质版与电子版两种格式成果归属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所有,供应商在未经
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履约期间获知的任何数据,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应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分析人员不
少于2人、执行人员不少于4人,团队成员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经验和能力,年龄配置合理且
利于项目高效执行。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做好线下培训、信息采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属地党委政府的疫
情防控要求(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2)安全责任:供应商负责执行全部服务内容期间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信
息采集期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
函原件)。
四、商务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并通过验收。
2.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支付服务费由采购人三次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自收到
供应商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50%;供应商完成基础信息采集
工作并提交初步成果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45%;供应商提交最终的成都市
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统计表、成都市农贸(批发)市场和商
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并通过采购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
5%。
3.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
交通运输费、购买第三方知识产权费(如有)、各类设备和车辆使用费等一切成本支出,企业
管理费、税费及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项目编号:510101202200532
成都市非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地
标采购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采集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04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3-
第二章磋商须知...........................................................-6-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6-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7-
第八章评审方法..........................................................-49-
第九章采购合同(参考草案)..............................................-56-
第十章附件.............................................................-62-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采
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市非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地标采购项目——生活垃圾
分类基础信息采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101202200532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非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地标采购项目——生
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采集
3.采购人: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
4.采购人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5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028-86116316
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1栋1302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65291560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财政资金550000元。
三、磋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
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代理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
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
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采购文件售卖起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0日(0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后,从“政府采购云
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示:(1)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
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
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行为责任自负。(2)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注册地址:
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
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
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
心1栋1302)。
-4-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5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611631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1栋1302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91560
-5-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 磋商邀请 在 四川 政府采购 网 上(www.ccgp-sichuan.gov.cn )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55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55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4 | 联合体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 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且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 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 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 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 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
-6-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 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 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 3、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 、联合体中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 或 监 狱 企 业 组 成 联 合 体 共 同 参 加 非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的 政 府 采 购 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或监狱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 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投资关系。 4 、联合体中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 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 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件中进行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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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7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 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 策(优先采购范围) (如涉及)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 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投标 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 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则按照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 进行加分。 |
8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9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 件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
10 | 磋商保证金 | 参照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12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91560 |
13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91560 |
14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供应商授权代表凭单位 授权委托书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91560 |
15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91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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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6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采 购人协助,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9156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 1栋1302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起质疑时,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
17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 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第94 号令规定。 |
18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 U 盘 1 份,均应密封递交。 |
19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20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1 | 民营经济扶持政策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 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 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 , 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 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 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 |
22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1.5%*0.80收取。单项采购项目代 理服务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 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48850800001451 |
注:本前附表以外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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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
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
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
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10-
第九章采购合同(参考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地址:
供应商(乙方):
地址:
依据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
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XXX。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XXX。
2.服务要求
XXX。
3.人员配置
XXX。
4.设施设备配置
XXX。
-56-
5.其他要求
XXX。
三、合同价款、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全
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
民币元(大写:);
(2)乙方按合同完成XXX,向甲方提交XXX并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元(大写:)。
(3)
……
(4)乙方按合同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付尾款人民币元(大写:)。
3.乙方须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足额、正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
构成违约。
4.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收款账户需要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三日内履行书面通知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
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7-
四、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XXX。
五、履约保证金(如有)
XXX。
六、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
XXX。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
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
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核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
标准时,有权依据考核办法约定扣除服务费或解除合同。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自实际提供服务之
日起日内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做到安全文明作业。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发
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
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8-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知识产权及承诺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的
成品或经甲方确认的稿件。
2.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发布的所有图文、音频、视频等宣传资料拥有合法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原创作者、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因甲方提供信息所产生
的纠纷及法律责任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
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乙方对发布的内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修改,对不是原创的
图文、音频、视频等资料注明转载出处,并提交甲方确认。必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发布。
否则视为乙方侵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不侵犯甲方对本合同成品及其他相关稿件的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
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先行违约的除外,每逾一
日,应按合同金额的1‰按日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要文件、资料,甲方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合法性,不
构成对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侵害。如果甲方违反本规定从而使乙方遭受相关
权利人追偿或起诉,甲方应承担相应后果。
3.如乙方提交的服务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
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供服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一日,应按照合同金额
-59-
的1‰按日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费用,
并赔偿甲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
费、公证费、律师服务费等维权费用。
5.甲方有权从剩余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
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
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
致时,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
补充协议签订后,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叁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注: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只是初步条款,最终合同条款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60-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邮箱:,邮箱: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61-
第十章附件
附件1: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日期:
-62-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
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3-
附件2: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
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
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64-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
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
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
商共同提出
-65-
评审报告
项目名称:成都市非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地标采购项目
一
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采集
项目编号:510101202200532
采购人: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车
2022年06月23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
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_成都市非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地
标采购项目—一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采集组织进行_竞争性碳商_采购。
采购项目简要内容如下:
为全面掌握全市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具体情况,建立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
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数据库,对成都市内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的基础信息进行
采集,包含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的名称、所属行政区划、所属街道(镇)、位置地
址、规模、管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等信息进行采集、核查。
本项目采用逐一采集和随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数据
由供应商组织人员逐一进行实地采集;农贸(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数据由供应商指导
23个区(市)县先行采集填报,再组织人员随机抽取50%进行实地核查。
二、商务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并通过验收。
2.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支付服务费由采购人三次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自收到
供应商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50%;供应商完成基础信息采集
工作并提交初步成果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45%;供应商提交最终的成都市
农贸(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统计表、成都市农贸(批发)市场和商
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并通过采购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
5%。
3.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
交通运输费、购买第三方知识产权费(如有)、各类设备和车辆使用费等一切成本支出,企业
管理费、税费及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三、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本项目竞争性商公告于2022年06月10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无变更(更正)公告。
3、出售(提供)碳商文件时间为: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0日(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组织现场踏勘。(无)
5、标前答疑会。(无)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0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四、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评审情况
1、供应商报名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碳商采购形式,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17:00时,
共有5家供应商领取了碳商采购文件,具体名单如下: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卓越测评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华融瑞视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鹏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紫石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序号供应商名称
1
2
3
4
5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商小组的组成
碳商小组的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
人、评审专家2人,总计3人组成,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具体名单
1
如下:
备注
序号评审专家名称 |
1杨智 |
2许群 |
3刘先 |
采购人代表
组长
3、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为2022年0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并且于2022年06
月23日09:30-10:00在四川中喆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接收响应文件,购买碳商文件的供应商有
3家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项目工作人员同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
况。
4、碳商过程是否顺利(如不顺利,请陈述基本事实):
六、评审情况及说明
(一)评审过程情况
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
碳商小组认真阅读了碳商文件和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商文件、评审原则和评
审办法的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分析、对比,基本情况如下:
(1)响应文件初审
碳商小组根据碳商文件的要求对参与单位进行响应文件初审,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及响应
文件的制作是否完全满足商文件要求的不可偏离条款的要求。
(2)详细评审
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商小组按照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碳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
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碳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中选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
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采购人自主选择成交供应商。
(注:为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
碳商小组优先推荐企业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天
(三)供应商澄清情况:
(四)有效供应商名单:
有效供应商名单 | 有效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四川卓越测评咨询有限公司 |
2 | 成都鹏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3 | 牵头单位: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四川西部民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七、商评审结果复核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碳商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代理机构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
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
核,出具复核报告。
八、商小组评审建议
根据碳商文件的要求,碳商小组将向委托人(即采购人)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
荐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最终得分 |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 隔有限公司率仓 | 马M西都民生新 | 548000,a0 | 9485 |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四川卓越利评咨询 | 调有限公 | 548850,8 | 42、18 |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 成都游息名询有限公司 | 成都游息名询有限公司 | 549500,00 | 413 |
成都政技城市管理服务有限
成都汉技戒市管理服务有公小(料)
根据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推荐:州西济民生和院院有限公
供应商为第成交候
成简单台)
8000.00
选供应商,成交金额为,其余供应商依序递补。
以上评审结果,报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人)确认。
九、碳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碳商小组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碳商小组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2022年06月23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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