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那曲市智慧社区建设业务设备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JLZB-XZJC-2024103),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那曲市智慧社区建设业务设备及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建设车辆闸机1个,车辆识别一体机2个,人脸识别器1个。其中设备不含税金额为11,044.25元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13%,含税金额为12,480.00元人民币;服务不含税金额为8,018.87元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金额为8,500.00元人民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9,063.12(不含税)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财务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可开具或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节假日)。
4.2 获取方式:需由经办人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需包含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电子版发售)。
4.3 购买文件联系人:邓佳
联系电话:19912470923
邮箱地址:1693039241@qq.com
(1)购买询比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请将标书费公对公转账至以下账户,将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下诉邮箱,标书费转账备注:GZJLZB-XZJC-2024081+标书费,标书费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
银行账号:51001865436051501413
银行行号:105651000143
银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南路4号
电汇凭证接收邮箱:1693039241@qq.com
4.4 开票信息(报名时提供)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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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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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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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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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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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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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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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联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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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本表为【供应商/供应商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询比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5.2本项目采用纸质采购方式,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副一份,报价文件正副一份,电子版一份。递交的具体要求如下:
5.2.1响应文件递交:由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按照密封要求送达拉萨市城关区民族南路1号电信大厦6楼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如有变更将提前另行通知)。
5.2.2响应供应商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采购代理人员接收响应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响应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为:拉萨市城关区民族南路1号电信大厦6楼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邓佳,19912470923)。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7.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8.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9.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响应文件的。
1. 【样品的递交】
1.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2.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购买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林廓东路一巷1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葛媛媛
电 话:1771191108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仙足岛生态小区1区5排30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邓佳/王鹏
电 话:19912470923
电子邮件:206326809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
账 号:51001865436051501413
9.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电子邮件:1693039241@qq.com)实名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