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NJY14102920161207FS-01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宁县粮食服务中心棚户区改造(明德大厦)建设项目已由乡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乡发改发【2016】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汾宏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和项目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商住楼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乡宁县迎旭大街90号,原乡宁县粮食服务中心旧址。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5814.44㎡剪力墙结构,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856.64㎡,地下建筑面积957.80㎡。地上32层,建筑高度99.6m。
2.3计划投资:约4492.3万元。
2.4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乡宁县粮食服务中心棚户区改造(明德大厦)建设项目2#楼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在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乡宁分中心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5)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8)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筑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电子版一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在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乡宁分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贰仟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乡宁分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汾宏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5234703338
招标代理机构: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席女士
电话:18003400217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联系查询:乡宁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联 系 人:闫科长
电话:13994799958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