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熊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村改造首开区(电厂东路)东侧地块融
资住宅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
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村改造首开区(电厂东路)东侧地块融资住宅项
目设计服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电厂场东路以东,港前路以南,距离地铁13号线南
海神庙站约900米,距离地铁5号延长线庙头站约300米。
1.2.3 工程范围: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村改造首开区(电厂东路)东侧地块融资住宅项
目包括但不限于信任筹建(首开先建)方案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设计方案报
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工程造价分析、施工配合及配合
完成竣工图编制等的全过程设计,本项目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1567
m²,总建筑面积约93199m²(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60882m²,不计容建筑面积约32317m²),
综合容积率为5.28,绿地率为35%。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25000m²,建筑高度大
于100m。具体以实际规划批复为准。
1.2.4 规划用地文件:
O
1.2.5 项目批准文件: 2105-440112-04-01-564882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9878.45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本次设计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任筹建(首开先建)方案报审、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设计方案报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变
1


更工程造价分析、施工配合及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设计。(具体详见合同及设计
任务书约定)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_/年_/月,竣工日期为 / 年/月。如工期有所调整
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设计单位必须无偿配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O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
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
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
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
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
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
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
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
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2〕846 号)执行。
2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
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 粤建规范 ( 2021 ) 1 号, 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 3137220.html)确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
料扫描件。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
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
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
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
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
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信誉要求: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
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4.7 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
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为准。)
1.4.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 年月日时 分(北
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3


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
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
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
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
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 年月日
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
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月
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 现场考察
4


1.8.1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8.2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电厂场东路以东,港前路以南。
1.9 费用
1.9.1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839 万元。
1.9.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
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公
告第1.2.7条所规定的工程费用限额。
1.9.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1.9.4 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基本级。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依法进行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设计招标文件中
载明该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1.10 工期
1.10.1 设计工期要求: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1.11 其他事项
1.11.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O
1.11.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11.3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
目的周边环境。
1.11.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
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5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
出。
5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熊工
电话:020-83061626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庙头市场西路101号之103 房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
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
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1.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
)丶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
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1.11.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
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在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63,广州市黄埔区庙头路2号301 房
1.12.3 电话(手机)号码:熊工020-83061626
1.12.4 传真号码:厶
1.12.5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6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A栋 503-504 室
1.13.3 电话(手机)号码:陈工020-85530825-626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电子邮箱:gzgxdlb@163.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4.2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
字楼四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4.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14.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
管理办公室)
1.15.2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5.3 电话号码:020-82112206、82116676
1.15.4 传真号码:/
1.15.5 网址:http://zb.gdd.gov.cn
招标人(盂早丿:厂咒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口期: 年 月 日
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