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线路检测、扫砟设备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tjczj2024g-0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工0991-79515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集中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工务线路检测、扫砟设备
项目编号:WTJCZJ2024G-091
包件及成交人:

包件号

品 名

拟成交人

1

工务线路检测、扫砟设备

1.上海同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工务线路检测、扫砟设备

1.成都鑫达恒泰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2.成都四方瑞邦测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

工务线路检测、扫砟设备

1.南京城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沈阳国立恒兴科技有限公司

4

工务线路检测、扫砟设备

1.广州晟伟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2.甘肃凯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公示期自2024年12月8日至2024年12月11日20时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3、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412室
集采办联系人:曹工
电话:0991-7951506邮 箱:wtjzbb11@126.com
4、异议人提起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 月8 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函(格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本人)于 年 月 日在参加贵公司举办的物资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及物资),认为采购结果中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内容如下:
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事实依据:
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备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另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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