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务段2024年大官屯站智能型股道表示器维修保养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68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务段2024年大官屯站智能型股道表示器维修保养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股道表示器管理维修办法》(沈铁运[2017]65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详见技术规格书
5.售后服务及要求:出现质量和技术问题,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完毕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大官屯站智能型股道表示器维修保养
技术规格书
一、维保要求
1、维修期间维护单位负责股道数码表示器维修和保养所涉及的配件、人工等全部费用。维护单位需提供整套轨道模块、道岔模块、表示器模块等系统易损备件,用于设备故障时替换使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且规格型号满足:《股道表示器管理维修办法》(沈铁运[2017]65号)要求。
2、每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仿真作业,排列进路和模拟溜放车辆,编组和接发列车。进行各种联锁试验,维护联锁软件,清除计算机“垃圾”,查杀“病毒”。
3、每年对轨道模块、道岔模块、表示器模块进行一次集中离线检测,提供离线期间所有周转模块,修正模块技术参数和功能,确保模块使用寿命。
4、每年对电源屏、操表机和联锁机、主机柜、联锁柜、防雷分线柜等控制设备进行一次在线检测和试验,保障设备功能完好。
5、每季度对电源屏、主机柜、联锁柜、防雷分线柜、控制台等设备进行维护,清扫控制台、主机柜等系统室内设备,在线检测和调整设备技术参数,确保设备各种功能完好。
6、每年对轨道电路、电动转辙机、安装装置、股道表示器、电缆线路等进行一次在线检测和试验,调整偏离数据,整治设备缺陷,保障设备功能完好。
7、每季度对轨道电路、电动转辙机、安装装置、股道表示器、电缆线路等进行维护和保养。各种固定螺丝紧固,设备内部清扫,电气端子紧固,机械器件活动部位除锈与注油,更换破损绝缘和不良器件,整改设备缺陷和隐患。
8、每年春秋两季配合甲方设备大检查工作。测试各种接地装置,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功能,摇测电源线、电缆线路绝缘,轨道电路进行分路试验,道岔进摩擦电流调整和4mm试验,更换磨耗过限和不良器件,整治各种设备缺陷和隐患,保障设备在恶劣境下安全可靠运行。
9、设备实行日常检查与故障修相结合,每月对系统室内外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和扳动试验,确保道岔锁闭条件有效,及时处理设备缺陷,确保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巡检及维修、保养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履行登销记手续,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日常检修、故障处理必须在作业停轮后方可作业。
10、全年负责股道表示器室内外设备故障处理和配合工务等国铁部门进行维修作业,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到现场。
11、中标单位数码表示器型号,按照沈铁运[2017]65号《股道表示器管理维修办法》规定的维保内容,落实工作要求,实施维保。每次维护保养操作完毕,记入维保记录,归档管理。
12、中标单位定人定期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性能良好,达到设备使用质量要求,并对设备负质量责任。维护保养期间,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13、设备维修和保养期间,维修人员在站内行走、横越线路及巡检、维修、保养设备时要严格执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安全规定,确保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因维修不当发生的一切事故和问题及维修、保养、巡检作业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14、中标单位接到报修通知要及时响应,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修复,需提出处理方案,确定预计修复时限,按照处理方案修复故障。原则上故障应在48内修复。遇不能按时完成修复时,应在规定时限届满前至少12小时提供延时理由、预计延时期限。
15、因股道数码表示器所在地点产生施工和维修作业,中标单位需按要求派人到现场监护、做好配合,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16、投标单位投标前需对大官屯站智能型股道表示器进行调研,确认设备型号、确认具备维保能力,能够保证设备各种功能完好,标书中需提供现场设备调查表。
二、工作量明细见附表
附表:
大官屯站驼峰场维护设备 |
|||||
一、室内部分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源屏 |
ZNP-10KVA |
套 |
1 |
计算机联锁智能屏 |
2 |
联锁柜 |
LSG-WL |
个 |
1 |
|
3 |
联锁机 |
PLC-315-2 |
套 |
1 |
|
4 |
轨道机笼 |
GDJL-WL |
个 |
1 |
|
5 |
轨道模块 |
GDMK-WL |
个 |
5 |
|
6 |
道岔机笼 |
DCJL-WL |
个 |
1 |
|
7 |
道岔模块 |
DCMK-WL |
个 |
5 |
|
8 |
显示屏机笼 |
XSJL-WL |
个 |
1 |
股道表示器机笼 |
9 |
显示屏模块 |
XSMK-WL |
个 |
3 |
股道表示器模块 |
10 |
表示器模块 |
GDⅠ |
个 |
1 |
|
11 |
微机柜 |
WJG-WL |
个 |
1 |
|
12 |
显示屏主机 |
XSJZ-WL |
套 |
1 |
GDⅡ表示器主机 |
13 |
管理机 |
研华610L |
台 |
1 |
|
14 |
显示器 |
22吋 |
个 |
1 |
|
15 |
UPS电源 |
220V/3KVA |
套 |
1 |
|
16 |
防雷分线柜 |
FLG-WL |
个 |
1 |
|
17 |
电源控制箱 |
220V |
个 |
1 |
两路电源切换 |
18 |
摄像系统柜 |
SXG |
个 |
1 |
|
19 |
硬盘录像机 |
|
台 |
1 |
|
20 |
光纤终端盒 |
|
个 |
1 |
|
21 |
光电转换器 |
|
个 |
2 |
|
22 |
操作台 |
CZT-WL |
面 |
1 |
|
23 |
操表机 |
研华610L |
台 |
2 |
|
24 |
显示器 |
32吋 |
个 |
6 |
|
25 |
硬盘录像机 |
|
个 |
1 |
|
26 |
摄像管理机 |
研华610L |
台 |
1 |
|
27 |
表示器系统智能控制程序 |
WL-ZNB-02 |
套 |
1 |
含操作、监控、联锁、服务等程序 |
二、室外部分 |
|||||
1 |
电动转辙机 |
ZD6-D型 |
台 |
9 |
含安装装置 |
2 |
轨道电路 |
交流480 |
区段 |
19 |
|
3 |
股道显示屏 |
Ⅱ型 |
套 |
2 |
双面数码屏 |
4 |
股道表示器 |
Ⅰ型 |
架 |
1 |
信号机构式 |
5 |
道岔密贴器 |
DCⅠ |
组 |
1 |
|
6 |
站场摄像机 |
|
台 |
5 |
|
7 |
电缆线路 |
|
站场 |
1 |
股道表示器和摄像系统 |
8 |
光缆线路 |
|
站场 |
1 |
股道表示器和摄像系统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7月5日8:00时起至2024年7月10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32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沈阳车务段
项目立项人:陈永建
立项人电话:18802424215
技术咨询人:陈永健
技术咨询人电话:18802424215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石经理
电话:024-62080907 1594017619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61959729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7月04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大官屯智能型股道表示器维保 |
|
季 |
4 |
40000 |
6 |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进行维保,一年内完成维保业务。交货地点:沈阳车务段大官屯站
交货条件及状态:按规定完成维修保养工作,达到国家和铁路相关标准,经技术和统计科验收合格,且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