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林护许准〔2025〕11号关于同意甘肃大正麝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5/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甘肃大正麝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及《陇南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上报甘肃大正麝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政许可的报告》(陇林发〔2024〕244号)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同意你单位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林麝(Moschus berezovskii)。
本人工繁育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1月8日至2028年1月7日。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请于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市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报我局办理。
请你单位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系谱档案、繁育台账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从事相关活动。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