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宁皮革城汽车城市MALL项目改造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皮革城汽车城市 MALL 项目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皮 革 城 汽 车 城 市 MALL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304-330481-04-01-
407463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招 标 人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中 国 皮 革 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中 国 皮 革 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银 建 工 程 咨 询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海 宁 皮 革 城 汽 车 城 市 MALL 项 目 改 造 工 程 ( 标 段 名 称 ) 的 施 工 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2000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2000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200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项 目 对 海 宁 皮 革 城 G 座 一 层 至 二 层 整 体 进 行 改 造 , 改 造 面 积 约 12000 ㎡ , 建 设 地 点
:
海宁市区 。
2.2 招 标 范 围 :
海 宁 皮 革 城 汽 车 城 市 MALL 项 目 改 造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房 屋 主 体 改 造 、 消
防 弱 电 改 造 、 装 饰 装 修 、 幕 墙 等 ,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 本 次 招 标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199.959348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80 日历天(其中室内部分 60 日历天完成)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 自
2020-01-01 以 来 承 接 过
已 竣 工 的 房 屋 改 造 工 程 ( 厂 房 除 外 ) 1 个 及 以 上 ( 单 个 合 同 价 要 求
800 万 元 及 以 上 且 合 同 内 容 需 包 含 装 饰 装 修 内 容 ) 业 绩 ;
需 提 供 经 备 案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二 选 一 ) 、 施 工 合 同 及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业 绩 ; 时 间 以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为
准。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0-01-01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止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并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① 上 述 3.9-3.11 条 内 容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 投 标 承 诺 书 ”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② 具 有 投 资 参 股 关 系 的 关 联 企 业 , 或 具 有 直 接 管 理 和 被 管 理 关 系 的 母 子 公 司 , 或 同 一 母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人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不 得 同 时 对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 否 则 均 按 废 标 处 理 。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直 接 监 管 的 中 央 企 业 不 属 于 本 条 款 规 定 的 “ 母 公 司 ” , 其 一 级 子 公 司 可
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③ 投 标 人 任 何 试 图 影 响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分 、 比 较 或 者 推 荐 候 选 人 的 行 为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评 标 场 所 附 近 围 堵 评 标 专 家 , 向 经 过 的 评 标 专 家 发 短 信 、 打 招 呼 、 递 纸 条 、 耳 语 暗 示 等 其 他 施 加
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3-07-04 10: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 兴 市 银 建 工 程 咨 询 评 估 有 限
公司
地 址:
海 宁 市 海 州 西 路 201 号 皮 革 城
大厦 20 楼
地 址:
嘉 兴 市 海 宁 市 海 洲 街 道 紫 微 大
厦 1207 室
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人:
居先生
电 话:
0573-87212255
电 话:
0573-87502272
邮 箱:
/
邮 箱:
363988724@qq.com
2023-06-13
附件: 招标公告.pdf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皮革城汽车城市 MALL 项目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皮 革 城 汽 车 城 市 MALL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304-330481-04-01-
407463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招 标 人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中 国 皮 革 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中 国 皮 革 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银 建 工 程 咨 询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海 宁 皮 革 城 汽 车 城 市 MALL 项 目 改 造 工 程 ( 标 段 名 称 ) 的 施 工 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2000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2000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200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项 目 对 海 宁 皮 革 城 G 座 一 层 至 二 层 整 体 进 行 改 造 , 改 造 面 积 约 12000 ㎡ , 建 设 地 点
:
海宁市区 。
2.2 招 标 范 围 :
海 宁 皮 革 城 汽 车 城 市 MALL 项 目 改 造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房 屋 主 体 改 造 、 消
防 弱 电 改 造 、 装 饰 装 修 、 幕 墙 等 ,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 本 次 招 标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199.959348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80 日历天(其中室内部分 60 日历天完成)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 自
2020-01-01 以 来 承 接 过
已 竣 工 的 房 屋 改 造 工 程 ( 厂 房 除 外 ) 1 个 及 以 上 ( 单 个 合 同 价 要 求
800 万 元 及 以 上 且 合 同 内 容 需 包 含 装 饰 装 修 内 容 ) 业 绩 ;
需 提 供 经 备 案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二 选 一 ) 、 施 工 合 同 及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业 绩 ; 时 间 以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为
准。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0-01-01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止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并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① 上 述 3.9-3.11 条 内 容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 投 标 承 诺 书 ”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② 具 有 投 资 参 股 关 系 的 关 联 企 业 , 或 具 有 直 接 管 理 和 被 管 理 关 系 的 母 子 公 司 , 或 同 一 母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人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不 得 同 时 对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 否 则 均 按 废 标 处 理 。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直 接 监 管 的 中 央 企 业 不 属 于 本 条 款 规 定 的 “ 母 公 司 ” , 其 一 级 子 公 司 可
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③ 投 标 人 任 何 试 图 影 响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分 、 比 较 或 者 推 荐 候 选 人 的 行 为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评 标 场 所 附 近 围 堵 评 标 专 家 , 向 经 过 的 评 标 专 家 发 短 信 、 打 招 呼 、 递 纸 条 、 耳 语 暗 示 等 其 他 施 加
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3-07-04 10: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 兴 市 银 建 工 程 咨 询 评 估 有 限
公司
地 址:
海 宁 市 海 州 西 路 201 号 皮 革 城
大厦 20 楼
地 址:
嘉 兴 市 海 宁 市 海 洲 街 道 紫 微 大
厦 1207 室
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人:
居先生
电 话:
0573-87212255
电 话:
0573-87502272
邮 箱:
/
邮 箱:
363988724@qq.com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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