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保障性住房移门安装工程(资格预审)
1.苏州市吴中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东山保障性住房移门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吴中区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2)工程规模:造价约48.126819万元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01-16至2023-04-15 90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0001 |
东山保障性住房移门安装工程 |
48.126819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B类合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参与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38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为2019年12月及以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资料复印件(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核查。)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劳动合同原件、社保原件(近三个月及社保可查询路径)(上述原件不需装袋)及预审材料于2023-01-03下午14:00至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材料并签到,未按时签到或提供资审材料不齐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7.其他: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交至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自行下载,须有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
(二)附件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复印件;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6)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施工合同证明材料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
7)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原件不需装订,另行装袋),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办公室。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三家以下重新发布公告,三家至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费:现金300元/家,售后不退。
9.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炜 电话:18626209347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元联大厦十楼
联系人:顾沈诞电话:65981595-811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2-12-28 至2023-01-03
12.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