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周慧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佳鹏0951-86796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大发改审发〔2023〕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和其他产业资金,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温棚8座、地上一层、主体为砖混结构、温棚架为钢结构、建筑使用年限50年、建筑总面积7900㎡(987.5㎡/座),智慧温棚控制系统1套、温棚内给水、消防及灌溉、电气、等配套工程。新建冷库1座,地上一层、轻钢结构、建筑使用年限50年、建筑面积 120 ㎡及室内内给水、消防、电气等配套工程。新建管理房1座,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使用年限50年、建筑面积162.5㎡及室内内给水、消防、电气等配套工程。新建门头1座。室外工程,场地砼硬化5465㎡,给、排水500m,太阳能路灯25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祥河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二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18时00分至2023年04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和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2号公建楼四楼
隆湖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邮 编:7530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周慧 联 系 人:王佳鹏
电 话:18295644571 电 话:0951-867961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2023年03月30日
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大发改审发〔2023〕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和其他产业资金,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温棚8座、地上一层、主体为砖混结构、温棚架为钢结构、建筑使用年限50年、建筑总面积7900㎡(987.5㎡/座),智慧温棚控制系统1套、温棚内给水、消防及灌溉、电气、等配套工程。新建冷库1座,地上一层、轻钢结构、建筑使用年限50年、建筑面积 120 ㎡及室内内给水、消防、电气等配套工程。新建管理房1座,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使用年限50年、建筑面积162.5㎡及室内内给水、消防、电气等配套工程。新建门头1座。室外工程,场地砼硬化5465㎡,给、排水500m,太阳能路灯25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祥河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二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18时00分至2023年04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和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2号公建楼四楼
隆湖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邮 编:7530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周慧 联 系 人:王佳鹏
电 话:18295644571 电 话:0951-867961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2023年03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