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精神病院,招标人为宁波市精神病院,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626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646平方米,其中拆除院内西北侧地块现有食堂、仓库等附属用房后可用建设用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新增院外西南侧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4646平方米,新建2幢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61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1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16平方米,主要建设康复活动用房、失智症照护单元、智慧大脑指挥中心、科研创新中心、地下机动车库和厨房、餐厅、仓库、洗衣房、值班室等辅助用房。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约 300 张,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村,宁波市精神病院西侧地块。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根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自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办理、资产移交、资料归档等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
专项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概算范围内综合楼、住院楼、污水处理池、门卫、弱电智能化系统、信息导向系统及标识、电梯、空调系统、热水系统、充电桩、室外附属、中心供氧系统、防辐射工程、厨房用具、变配电、燃气、自来水、有线电视等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3招标控制价:345.7178万元。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任务。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时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3.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不可兼任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02日09时3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精神病院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村日兴房11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精神病院,招标人为宁波市精神病院,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626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646平方米,其中拆除院内西北侧地块现有食堂、仓库等附属用房后可用建设用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新增院外西南侧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4646平方米,新建2幢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61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1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16平方米,主要建设康复活动用房、失智症照护单元、智慧大脑指挥中心、科研创新中心、地下机动车库和厨房、餐厅、仓库、洗衣房、值班室等辅助用房。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约 300 张,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村,宁波市精神病院西侧地块。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根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自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办理、资产移交、资料归档等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
专项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概算范围内综合楼、住院楼、污水处理池、门卫、弱电智能化系统、信息导向系统及标识、电梯、空调系统、热水系统、充电桩、室外附属、中心供氧系统、防辐射工程、厨房用具、变配电、燃气、自来水、有线电视等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3招标控制价:345.7178万元。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任务。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时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3.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不可兼任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02日09时3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精神病院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村日兴房11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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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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