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68.9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64040020240301032001002
预算金额1068.99万元
招标联系人薛新乐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银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俊18195498520
中标联系人王玲霞
公告正文

A6404002024030103200100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银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对 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二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4­03­21 15:36:00完成评标工 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 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备 用)

工期


项目负责 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评标得 分

质量标
第一中标候选 人

宁夏新建设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 司

10689903.14 元


300天

合格

王玲霞
宁264201820190305 2

93.16

第二中标候选 人

宁夏宁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689885.85 元


300天

合格

刘兵

6
90.35

宁264201320140102
第三中标候选 人

宁夏大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689907.74 元


300天

合格

刘旭炜

宁264201820190379 6

89.37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隆德县自然资源局或宁夏银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公示期:2024­03­21至2024­03­24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薛新乐 电 话:15609596995 代理机构:宁夏银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俊 电 话:18195498520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银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03­21 17: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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