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颗粒物及VOCs组分站运维采购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0250号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张明兴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中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建民0731-5826557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0
公告正文
公告发布时间:2022-10-28 15:39:49
湘潭中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颗粒物及VOCs组分站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颗粒物及VOCs组分站运维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0250号 3、委托代理编号:ZX22090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1.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2、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无。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3.1、请你单位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3.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11月4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6000元。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5.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磋商邀请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7、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5.8、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5.9、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七、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6号 联 系 人:张明兴 联系电话: 0731-523797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中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西路17号 联 系 人:彭建民 刘紫道 联系电话:0731-58265578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附件2: 通 知 关于本项目公告中“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格式附后。 请来参加开标的人员出具无感染证明及公告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月号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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