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CQS22C0130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9.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czb-zfcg-2022032c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李璨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3-62551600
中标公司中遥翻译(重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暹翻译(重庆)有限公司6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CQS22C0130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2C01303 采购执行编号:
ACZB-ZFCG-2022032C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中暹翻译(重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安礼路128号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中心3幢3-1
中标(成交)金额: 6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 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153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服务项目,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 | 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石茜,张墨,张筱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047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经办人:李璨
采购人电话:023-6106597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办公楼1208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2551600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服务中心: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大道西段大有正街锦江映象南门旁)总 部: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璨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1065970
十、附件
中暹翻译(重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暹翻译(重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审稿).doc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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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
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标的
名称,属于(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
为中遥翻译(重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68
万元,资产总额为2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入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6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4人,其他
人员2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标的
名称),属于(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
为中遥翻译(重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68
万元,资产总额为2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6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4人,其他
人员2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中翻译重庆章)
司
日10
项目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项目执行编号:ACZB-ZFCG-2022032C项目号:CQS22C01303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O二二年九月采购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七、其它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磋商保证金-4-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资金来源-3-
三、项目服务要求-6-二、项目服务内容-6-一、项目基本情况-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九、其他-5-八、联系方式-5-
※四、付款方式-11-※三、履约保证金-10-※二、报价要求-10-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四、项目执行进度表-8-
二、评审标准-14-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七、其他-11-六、培训-11-五、知识产权-11-
三、磋商要求-1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一、磋商费用-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四、采购终止-15-三、无效响应-15-
九、签订合同-21-八、交易服务费-21-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五、成交通知-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
二、服务部分-26-一、经济部分-24-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2-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1-十、项目验收-21-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4-四、资格条件-30-三、商务部分-28-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 | 70.00 | 1.4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70万元。二、资金来源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2日17:00(工作日时间)。(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9月30日)起3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响应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报名表》(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020966821@qq.com(邮箱)。3.2汇款购买及报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响应供应商到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递交《报名表》(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3.1现金购买及报名3.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14:00(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具体投标地点详见大厅显示屏)。4.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账号:500122015018000012342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巴南支行户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户:1.供应商应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磋商保证金递交五、磋商保证金(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14: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14:30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9241账号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28856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9241 | 账号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28856 |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1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9241 | |||||||||||
账号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账号2 | 账号 | 8301098928856 | |||||||||||
银行行号: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需及时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2020966821@qq.com邮箱)。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办公楼1208室电话:0236106597017623168868联系人:李璨(一)采购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其他江津服务中心: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大道西段大有正街锦江映象南门旁)总部: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电话:023-6255160017323966875联系人:李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服务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服务名称 | 数量/单位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 | 1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单位 |
1 | 成渝地区-泰国东北职业教育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筹备及执行 | 1项 |
2 | 远程海外教学中心-联盟特色人文交流项目筹备及执行 | 5项 |
3 | 海外远程教学中心运营(东方技术学院远程教学中心) | 1年 |
4 | 黎逸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筹备及执行 | 1项 |
5 | 在线专题学术研讨会议筹备及执行 | 3项 |
6 | 课程在泰推广项目 | 5门 |
7 | 泰国职业教育简报 | 5份 |
8 | 技能大赛泰国赛区参赛组织及赛事宣传 | 1项 |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四、项目执行进度表三、项目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成渝地区-泰国东北职业教育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筹备及执行 | 1.培训人员:我校教师、泰国职业院校校长、副校长、骨干教师、及泰国商会企业代表、泰国职业课程发展中心代表、东盟其他国家的职业教育界代表不少于40名,并提供相关教师及人员身份证明;2.培训宣传:泰国国家级新闻网站(Daily News等)报道不少于2次,国家级日报“星暹日报”报道不少于1次;东盟其他国家国家新闻网站报道不少于1次,并提供相关报道截图(网站链接)或纸质文件复印件;3.邀请泰国职教委处级以上领导参加开班、结业仪式;培训全程的汉泰口笔译(译员需为泰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远程海外教学中心-联盟特色人文交流项目筹备及执行 | 参与人员:五所院校的共计200人次以上,提供参训学员名单;项目宣传:项目共计获新闻国家级网站(Daily News等)报道2次,并提供相关报道截图(网站链接)或纸质文件复印件。开通新媒体宣传账号(Tik Tok、Facebook)2个,宣传浏览覆盖40万人次以上,相关推文、推广视频内容应尊重两国文化、符合国际礼仪、不涉及政治、军事及意识形态等相关问题,并提供相关平台或宣传推文数据截图;3.项目全程的汉泰口笔译(译员需为泰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海外远程教学中心运营(东方技术学院远程教学中心) | 人员1名,需为汉语专业、HSK6级,并提供相关汉语水平证明,负责中心活动在泰国落地执行、项目执行中的翻译及泰国政企单位、院校对接工作,并提供全年工作报告。 |
※黎逸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筹备及执行 | 联合培养项目全程的筹备对接及汉泰口笔译工作(译员需为泰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合作会议:召开中泰学术会议不少于1次,签署不少于2份合作协议;项目宣传:项目获国家级新闻网站报道不少于1次,国家级报纸报道不少于1次,并提供相关报道截图(网站链接)或纸质文件复印件。开通新媒体(Tik Tok、Facebook)宣传账号2个,宣传浏览覆盖40万人次以上,相关推文、推广视频内容应尊重两国文化、符合国际礼仪、不涉及政治、军事及意识形态等相关问题,并提供相关平台或宣传推文数据截图;召开大型推介会议一次,覆盖20000人次以上,提供推介现场影像资料;顺利招收1届40名以上联合培养学生录入留学生管理系统。 |
在线专题学术研讨会议筹备及执行 | 项目宣传:共计获国家级新闻网站报道不少于2次,并提供相关报道截图(网站链接)或纸质文件复印件;成果:不少于3项,提供相关成果复印件; 项目全程的汉泰口、笔译。(译员需为泰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课程在泰推广项目 | 课程荣誉:泰国职业课程发展中心课程认证书5份,提供相关认证书复印件;宣传:共计执行推广短视频(Tik Tok)、推文(Facebook)各不少于50条,宣传流量覆盖不少于100万人次。相关推文、推广视频内容应尊重两国文化、符合国际礼仪、不涉及政治、军事及意识形态等相关问题,并提供相关平台或宣传推文数据截图。获国家级新闻网站、报纸报道各不少于1次,并提供相关报道截图(网站链接)或纸质文件复印件。 |
泰国职业教育简报 | 按月度收集泰国职业教育最新政策及动态,制作职业教育简报不少于5份,简报应详实、准确,能符合联盟成员单位使用需求,并提供月报打印件。 |
※联盟软件开发技能大赛泰国赛区参赛组织及赛事宣传 | 参赛组织:不少于100支来自泰国的队伍报名参加联盟软件技能大赛;对接泰国职教委为赛事提供支持(提供职教委相关文件复印件);赛事宣传:获国家级新闻网站报道不少于2次,并提供相关报道截图(网站链接)或纸质文件复印件;赛事全程的汉泰口笔译。(译员需为泰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时间节点 | 执行项目 | 执行概况 |
2022年10月 | 1.联盟软件开发技能大赛泰国赛区参赛组织及赛事宣传2.海外远程教学中心运营(东方技术学院远程教学中心)3.黎逸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4.泰国职业教育简报5.远程海外教学中心-联盟特色人文交流项目 | 1.完成技能大赛相关文件翻译及组织工作。确保选手成功参赛。并完成技能大赛相关报道,对接泰国职教委辅助完成大赛后证书盖章等工作。2.确定运营专职人员人选,持续开展联盟海外远程教学中心运营工作。3.完成联合培养相关对接工作,与外方院校达成完整合作意向,并开展相关招生宣传,联系联合培养双方签署项目协议,完成联合培养专业课程匹配,提交报名学生名单。4.提交联盟10月泰国职业教育简报。5.开展2场联盟特色人文交流项目。 |
2022年11月 | 1.海外远程教学中心运营(东方技术学院远程教学中心)2.远程海外教学中心-联盟特色人文交流项目3.在线专题学术研讨会议项目4.泰国职业教育简报 | 1.持续开展联盟海外远程教学中心运营工作。2.开展1场联盟特色人文交流项目。并完成对联盟特色人文交流项目的宣传报道。3.召开1场在线专题学术研讨会议,获得媒体报道1次。4.提交联盟11月泰国职业教育简报。 |
2022年12月 | 1.海外远程教学中心运营(东方技术学院远程教学中心)2.成渝地区-泰国东北职业教育管理人员专题培训项目3.课程在泰推广项目4.泰国职业教育简报 | 1.持续开展联盟海外远程教学中心运营工作。2.成功开展相关专题培训项目并完成相关媒体报道。3.完成首期2门课程的在泰认证、推广及宣传报道。4.提交联盟12月泰国职业教育简报。 |
2023年1月 | 1.海外远程教学中心运营(东方技术学院远程教学中心)2.课程在泰推广项目3.远程海外教学中心-联盟特色人文交流项目4.在线专题学术研讨会议项目5.泰国职业教育简报 | 1.持续开展联盟海外远程教学中心运营工作。2.完成二期3门课程的在泰认证、推广及宣传报道。3.开展2场联盟特色人文交流项目。4.召开2场在线专题学术研讨会议,获得媒体报道2次。5.提交联盟1月泰国职业教育简报。 |
(三)验收方式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二)服务地点合同签订后153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服务项目,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一)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1)验收依据:项目执行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质量指标应达到本项目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中的规定。4、最终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由采购人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执行项目符合采购人及第二篇中第三项、第四项的服务要求、进度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泰职教联盟2022年对泰咨询及管理项目所有子项目的完整实施,如有项目未达到相关执行要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验收为分期验收。
(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内,通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三、履约保证金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差旅费、提供服务所需的培训费、印刷费、技术资料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服务费、人工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交易服务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2)验收过程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与,验收专家由采购人聘请3名及以上行业相关专家参与,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验收确认后视为最终验收,3名专家签字确认合格,则项目最终验收合格。
五、知识产权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由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书。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20%的发票,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同时退还成交供应商保函原件。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80%的发票,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同时成交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原件交采购人保管。※四、付款方式(四)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验收合格后,在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七、其他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培训注:本项目版权和知识产权归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所有。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三、无效响应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20%) | 2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 | 服务部分(50%) | 响应偏离(30分) | 1.起评分: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30分;2.供应商服务应答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有1条负偏离的扣5分;有6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则起评分得0分。 | 根据服务响应偏离表响应情况打分。 |
2 | 服务部分(50%) | 服务方案(20分) | 1.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及执行进度计划、项目执行指导方案等内容;对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4分,差得2分,未提供得0分。 | 优标准: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良标准: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标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差标准:内容不完整性,科学合理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
2 | 服务部分(50%) | 服务方案(20分) | 2.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对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4分,差得2分,未提供得0分。 | 优标准: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良标准: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标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差标准:内容不完整性,科学合理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30%) | 履约能力(20分) |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为:硕士学历1个得3分,最多得6分。团队中翻译成员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1个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 同一人员不重复评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30%) | 履约能力(20分) | 2.供应商具备稳定的泰国高校、职业院校、政企单位联系的,5处及以上得9分,1-4处得4分。其中有相关单位稳定联系人员的,有1处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多得12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30%) | 业绩(10分) | 供应商成功策划执行职业教育国际交流活动10项及以上得10分,5-9项得5分,否则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四)磋商保证金:(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联合体
(五)修正错误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商务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类型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备注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100-500 | 1.1% | 0.8% | 0.7%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账号:500102081018000005415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两路口支行户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70万元×1.5%=1.05万元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本服务采购代理业务预算金额为7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九、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八、交易服务费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履约保证金: | ||||||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
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
序号 | 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结束)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2、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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