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彭州市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79.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2202100265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028-85228628
中标公司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彭州市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彭州市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22 15:13
一、项目编号 | |||
510182202100265 | |||
二、项目名称 | |||
彭州市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199号1栋2单元10楼 | ||
中标(成交)金额 | 单价:1796000元,总价:1796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彭州市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 服务时间:自项目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该项目通过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考核。 服务范围:(一)组织专家对彭州农业产业现状进行调研; (二)挖掘彭州市有机产业发展潜力企业; (三)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有机理论知识及有机生产技术培训; (四)开展示范项目宣传; (五)选择6家有机产业龙头企业示范点培育建设; (六)设计《彭州市有机生产风险评价体系》; (七)开展彭州市有机农业生产环境水土样本抽检与检测; (八)打造示范区有机农业成果展示馆; (九)创建质量评价现场工作; (十)协助完成验收。 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项目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该项目通过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考核。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谢明,关泽英,尹文艺(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2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监管单位: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2021)0809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00000元。最高限价为:1800000元。本项目品目编码及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 | 彭州市天彭街道天府中路25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370000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2栋101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522862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先生 | ||
电话: | 028-8522862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