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YC)000129银川市体育局银川文化园全民健身体育运动馆特许经营项目银川文化园全民健身体育运动馆特许经营项目的采购需求
金额
981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yc)000129
预算金额9815万元
招标公司银川市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0129 项目名称: 银川市体育局银川文化园全民健身体育运动馆特许经营项目
分包名称: 银川文化园全民健身体育运动馆特许经营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99000000-其他服务 银川文化园全民健身体育运动馆特许经营项目 银川文化园全民健身体育运动馆特许经营项目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标的1-其他服务:一、项目概况与实施模式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银川文化园全民健身体育运动馆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 2、项目单位 本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银川市体育局,项目建设单位由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招标采购程序择优选定。 3、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规模 本项目是银川文化园建设项目七个单体工程之一,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东侧、正源南街西侧、六盘山路南侧,银川文化园地块内部,拟定占地面积36.85亩(24566㎡),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设施功能,用地权属单位为银川市体育局。 图1.1 项目区位图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0483.98㎡,其中包括:羽毛球馆10332.91㎡,篮球、排球馆约672.65㎡(篮、排球各1场),老年、儿童活动中心约2753.62㎡设备用房约664.80㎡。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室外总体部分和建筑单体部分,室外总体部分包括道路、广场、铺地、室外绿化、室外管线、室外照明、室外安防系统、室外标识、标线及造景构筑物等,建筑单体部分包括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包括基础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外立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等,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系统、供暖系统、电气照明、弱电系统、电梯工程等,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1.1所示。 表1.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统计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 1 用地面积 24566.92 ㎡ 2 建筑面积 17007.76 ㎡ 3 地上建筑面积 3476.22 ㎡ 4 地下建筑面积 500 ㎡ 5 建筑高度 <20 m 6 占地面积 10554.22 ㎡ 7 建筑密度 42.98% - 8 容积率 0.69 - 5、项目选址 根据《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银川市金凤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金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经《银川文化园概念方案设计》分析认证,本项目选址在银川市金凤区南部片区。具体位置为:六盘山路以南、亲水南大街以东、正源南街以西的银川文化园地块内部。 6、项目建设条件 本项目建设条件主要从用地条件、市政条件及自然环境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用地条件:项目建设选址在银川市金凤区南部片区,项目建设区域现状为空地,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用地条件适宜; (2)市政配套条件:项目紧邻正源街、亲水大街、六盘山路及宁安大街等城市主干道路,且银川市文化园内容环形道路已建成,交通便利;文化园内文化艺术博览中心及四周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已正式运营,图书馆(含方志馆、音乐厅)项目、融媒大厦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市政配套条件基本成熟,水、电、通讯等市政配套工程和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具备,能满足项目建设和使用需求。 (3)地质条件:除上部为填土外,以下均为第四系湖积及黄河冲击土层;场地地下水为潜水类型,勘测期适逢池水期,地下水位约在1108.30m左右,水位埋深在2.00-3.10m之间,场地环境类别为Ⅱ类,建筑抗震场地类别为Ⅱ类。 (4)自然环境条件:项目所在地块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进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终结,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能够保持并改善目前的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位现状图 7、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根据《银川市全民健身体育运动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约98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0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961万元(不含用地费),预备费252万元,项目具体投资估算情况如下表1.2所示。 表1.2 项目投资估算统计分析表 序号 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 估算价值(万元) 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单位 数量 单位价值 % 建设项目 总投资 9815 建设投资 (一+二+三) 9815 一 工程费用 8602 8602 1 建筑工程 4988 4988 1.1 羽毛球馆 3416 3366 m2 11537.54 2961 34.80% 1.2 蓝排球馆 977 977 m2 4332.04 2255 10% 1.3 老年、儿童活动中心 645 645 m2 2744.78 2350 7.68% 1.4 设备用房 150 150 m2 500 3000 1.53% 2 安装工程 1024 1024 2.1 羽毛球馆 717 717 m2 11037.54 650 8.53% 2.2 蓝排球馆 211 211 m2 3832.04 550 2.51% 2.3 老年、儿童活动中心、设备房 96 96 m2 2744.78 350 1.14% 3 装修工程 1977 1977 3.1 羽毛球馆 1369 1369 m2 11037.54 1240 16.29% 3.1.1 羽毛球馆装饰装修工程 960 960 m2 11037.54 870 3.1.2 羽毛球馆运动木地板 322 322 m2 4775.00 675 3.1.3 羽毛球馆地胶 87 87 场 20.00 43500 3.2 蓝排球馆 388 388 m2 3832.04 1013 4.62% 3.2.1 蓝排球馆装饰装修工程 324 324 m2 3832.04 845 3.2.2 蓝排球馆运动木地板 64 64 m2 952.00 675 3.3 老年、儿童活动中心 220 220 m2 2744.78 800 2.62% 4 室外活动场地、景观庭院儿童活动场地 55 55 m2 1314.90 420 0.65% 5 管网工程 145 145 m2 9695.00 150 1.73% 6 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 213 213 m2 9695.00 220 2.54%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61 1 建设管理费 252 252 3.00% 2 建设用地费 / 0 3 前期工程咨询费 168 168 2.00% 4 研究试验费 / 0 5 勘察设计费 268 268 2.73% 6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 126 126 1.50% 7 工程监理费 126 126 1.50% 8 工程保险费 21 21 0.25% 9 施工队伍调遣费 / 0 三 预备费 252 252 3.00% 1 基本预备费 2 价差预备费 四 建设期利息 / 0 五 流动资金 / 0 备注:总投资中未包含精装、软装、专业装修费用和体育活动类家具设备设施及其安装费用等。 (二)项目实施模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六部委〔2015〕第25号)等政策文件,综合考虑银川市实际情况,计划由银川市人民政府授权银川市体育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银川市体育局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流程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并与中标社会资本就本项目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对本项目的独家经营权利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通过BOT模式开展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相关工作;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由中标社会资本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无偿、完整移交给银川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为社会投资项目,未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建议采用备案制,依法依规履行审批、备案程序。 (三)项目实施流程 银川市体育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流程择优选择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本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申请、备案、勘察、设计、报建等项目建设流程,详见下表所示。 图1.2 BOT建设流程图 图1.3 项目报建基本流程图 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银川文化园全民健身体育运动馆特许经营项目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2.3.1授予乙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且在本项目达到设计处理能力前,在项目服务区域(区域范围银川文化园内)内不另行建设或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建设、运营其他任何体育馆或类似项目。 2.3.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有权选派人员实施全程监督。 2.3.3在特许经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并负责协调项目所在地区、街道、社区工作关系,确保项目能正常运作。 2.3.4对乙方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服务项目价格和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 2.3.5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有权及时将乙方服务的情况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处理。 2.3.6甲方有权或委托安全及环境监测部门对乙方的项目设施、仪器、设备和结果进行检查和检测。 2.3.7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对乙方进行临时接管。 2.3.8甲方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授权给甲方指定机构行使,亦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委托甲方指定机构代为履行。甲方对甲方指定机构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3.9本协议不限制甲方作为政府部门依据适用法律行使的法定权力。

乙方责任
2.4.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取得体育馆经营收入及其他服务费。 2.4.2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特许经营权,并合法拥有运营本项目的权益。 2.4.3在整个特许经营期限内应保持拥有能良好运营运动馆的相应人员、技术和设备并保持相应的批文和资质的有效性。 2.4.4乙方应保证,根据全民健身或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体育馆实行部分时段免费、低收费开放 2.4.5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应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乙方应始终谨慎运营和维护所有的项目设施,使其移交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 2.4.6乙方应始终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应经常及时性获取所有适用于项目的已颁布及公开发表的法律,乙方应被视为始终了解这些法律。 2.4.7乙方应保证其所有的项目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及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保险单等文件的内容与本协议的内容保持一致。 2.4.8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缴纳有关税费,如有关税收的适用法律发生变化,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适用法律缴纳各项税费。 2.4.9乙方因合理安排甲方人员实施全程监管。 2.4.10配合参观与考察的义务。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对甲方、公共监督机构或政府部门参观、考察项目设施应给予尽可能的便利与配合。 2.4.11乙方应始终遵守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适用法律及本协议的规定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合理措施,来避免对群众生产、生活及环境的干扰。 2.4.12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其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和雇员的受托行为、职务行为所导致对本项目的损失、损害、索赔和其它赔偿责任负责。 2.4.13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谨慎运营惯例,自费购买和持有本行业适用法律要求的任何强制性保险。 2.4.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授予的资产及特许经营权作为本项目的融资担保,亦不得转让给他方。 2.4.15禁止为第三人利益担保。在特许经营期内,除本协议已经明确约定之情况以外,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特许经营权或项目的资产、财产或权利为任何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4.16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乙方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股东或股权比例。 2.4.17乙方应确保由其作为签字一方的融资文件、原材料或设备采购合同、承包合同以及其它由乙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合同,同本协议的规定保持一致,并包含使乙方能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相关条款。 2.4.18乙方应在其章程中作出适当的规定,以确保乙方的章程及所有股权证明上具有适当的文字说明,使预期的购买人了解这些权益的转让存在限制性条件,且使有关部门对那些不符合上述限制的股权转让不予受理和登记,乙方章程的修改应报甲方认可。

违约责任
12.1一般规定 12.1.1除本协议已有规定外,双方的违约赔偿按本章规定执行。 12.1.2本协议项下任何逾期未付款项,应按违约利率计算违约金,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12.1.3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 如果一方违约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一方有权在受到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限度内免除因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违约责任。 12.1.4不减免和影响的事项 (a)违约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减免其在本协议下的其它任何义务。 (b)双方获得上述违约赔偿的权利不影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终止权。 12.1.5减轻损失的措施 (a)由于违约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可能会遭受损失的守约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或减少损失。如果守约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减少的损失金额。 12.1.6不免除责任 政府安全、消防、环保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乙方因服务、消防、安全等或其他原因不达标而给予的处罚,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根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2.2甲方违约及赔偿 12.2.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其它义务,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仍不履行的,应赔偿因迟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乙方违约及赔偿 12.3.1擅自变更建设、技术管理方案 在项目的施工中,乙方如果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建设、技术管理方案》中的工艺技术、设备或者更换工艺技术及设备规格参数及主要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通知乙方予以纠正,乙方必须立即提供书面说明和采取纠正措施;若乙方采取的措施及其结果不能令甲方认可,甲方有权提取乙方建设期履约保证金下的全部款项。 12.3.2项目建设失败 乙方故意或过错导致项目建设失败的,甲方有权提取乙方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的全部款项并提前终止本协议。如果上述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差额部分的损失。 12.3.3项目转让的违约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出租、质押、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处分项目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或乙方股东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转让其股权的,则上述出租、质押或转让等行为无效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12.3.4违反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12.4如果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其它义务,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仍不履行的,应赔偿因迟延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 本协议生效日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全部或部分地阻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的义务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相应义务。不可抗力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 11.1.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11.1.2大规模流行病、饥荒、瘟疫; 11.1.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11.1.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11.1.5运输中断; 11.1.6不归因于乙方的供电中断; 11.1.7政府行为或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运动馆的征收、征用或国有化。 11.2适用于乙方的例外情况 乙方无权将下述情况视作不可抗力事件而终止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1.2.1乙方的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方面发生延误; 11.2.2项目设施的设备或机器的交付发生延误、违约; 11.2.3项目设施的材料、设备、机器和零配件存在明显或潜在的缺陷; 11.2.4项目设施的材料、设备、机器或零件的故障或正常磨损; 11.2.5乙方的原因造成运动馆外供电中断,或因供电线路常年失修维护不当,造成内部供电中断; 11.2.6乙方的雇员或其承包商的雇员的劳工骚乱、劳资纠纷或其它劳资行为。 11.3适用于甲方的例外情况 甲方无权将市政府按照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对项目设施或其任何部分实行的征收、征用视作不可抗力事件而终止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1.4中止履行 生效日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完全地或部分地阻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该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1.5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11.5.1声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或知道发生不可抗力之后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不可抗力的发生情况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该不可抗力发生的时间和预计停止的时间,以及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影响,并在另一方合理要求时提供证明。 11.5.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立即就此等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协商。 11.5.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包括根据该等措施可能产生的合理的费用。双方应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采取合理的手段尽量减少不可抗力给每一方带来的损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因怠于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5.4除本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支出。 11.5.5声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之后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1.6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11.6.1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且经过努力仍不可克服,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或知道发生之日起连续超过九十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者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11.6.2如果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或知道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提前终止通知。

服务期限
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争议解决
13.1.1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条款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若尝试友好协商解决后二十日内该争议未能解决,则应适用第13.1.2条的规定。 若双方未能根据第13.1.1条解决争议,或如果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事项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国家标准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docx

服务地点(范围)
银川市体育局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约定

交付标准和方法
合同约定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设计理念 10 项目定位及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把握准确,项目特点分析合理。 1.设计理念及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10分; 2.设计理念及措施一般得5分; 3.设计理念及措施不完善得3分。 4.无设计理念及措施得0分
3 项目工程方案的合理性 10 1.项目工程方案合理可行,重点突出,配套工程方案完备得10分; 2.项目工程方案基本可行,有重点,配套工程方案合理,得5分; 3.项目工程方案可行性低,没有明确重点,配套工程方案不合理或欠缺,得3分。 4.无项目工程方案得0分。
4 项目实施进 度安排 10 评委根据投标人实施进度安排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实施进度安排详细得10分;实施进度安排一般得5分,实施进度安排不详细得3分,无实施进度安排的不得分。
5 项目建设方案 20 投标人需拟订本项目建设方案,应包括不限于对本项目现状和项目需求的整体理解及分析,项目建设期安全性、环保性和可靠性,项目建设期工期安排、进度控制,建设期安全防护、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建设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应急保障体系及措施、文明施 工措施计划等。 可提供完整、详细、可行方案的得 20分,方案一般得5分,方案不完善得3分,无方案得0分。
6 项目投融资、资金筹措方案和保证措施 10 有专项的资金筹措方案,方案合理可行,资金来源有保障,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并提供各种风险防范的应对措施,得10分,方案一般得5分,方案不完善得3分,无方案得0分。
7 规划及运营方案-发展规划 10 针对本项目运营期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划方案是否有针对性,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发展规划方案详细、措施可行,得10分,方案一般得5分,方案不完善得3分,无方案得0分
8 规划及运营方案-运营方案 10 是否有运营方案,针对项目公司运营团队的组织架构、运营筹备总体方案、运营管理制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运营服务管理方案、绩效自评方案完整性、 合理性打分,运营方案是否与当地实情相结合。运营方案详细、措施可行,得10分,方案一般得5分,方案不完善得3分,无方案得0分。
9 项目移交方案 10 移交计划、移交程序、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投标人需拟订本项目移交方案,包含不限于对项目的主要设施设备在移交日的性能保证范围,移交相关承诺,移交前恢复性大修计划,移交前检测计划,对业主人员的培训计划等。移交方案详细、措施可行,得10分,方案一般得5分,方案不完善得3分,无方案得0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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