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3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2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大圣传奇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18-8583834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7
公告正文
[0]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72240604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722406040001002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 |||||||||||||||||||||||||||||||||||||||||||||||||||||||||||||||||||||||||||||||||||||||||||||||||
招标公告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监理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已由连高审批备〔2024〕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大圣传奇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徐新路以南,烧香河以北地块。2、工程规模:园博园一期建设范围内新建和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猴王大道、花果山片区、方寸山片区、天宫片区、西行片区、灵山片区及对现有停车场和花果园艺街进行改造提升。3、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 “三控”“两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4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结算审核完成。5、最高限价:312万元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且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含赣榆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10、其他要求(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3)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12月-2024年5月,如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四、其他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4、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总监必须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含异议投诉)。五、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定量评审: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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