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州公安局采购电子数据智能分析应用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15.8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532300-2023-0026-0101
预算金额115.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0878-60103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楚雄州公安局采购电子数据智能分析应用平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2300-2023-0026-0101
项目名称:楚雄州公安局采购电子数据智能分析应用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88万元
最高限价:115.88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系统名称
模块名称
数量
单位
1
电子数据智能分析应用平台软件
平台软件
1

2
电子数据智能分析应用平台计算集群
平台计算集群
5

3
电子数据智能分析应用平台数据迁移
平台数据迁移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申请人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4个月的不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8点00分(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或以邮箱报名的方式获取。 
(1)现场获取方式: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彩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获取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后发至以下邮箱:1550815032@qq.com(联系电话:13508781404)
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套。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3日8时30分至9时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体上公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
联系方式:0878-31421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联系方式:0878-6010386(13508781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夏老师
电话:13987082984,13508781404
日期: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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