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金属制品事业部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金属制品事业部
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甲
方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1、磷化渣(具备江西省内有效危废资质
336-064-17),袋装,480 吨/年;2、废乳化液(具备江西省内有效危废资质
(900-007-09),袋装/桶装,80 吨/年;3、含铅废物(覆盖剂)(具备江西省内
有效危废资质(321-016-48),袋装/桶装,25 吨/年。(说明:以上项目具体量
不固定,视生产情况确定。)
2、合同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3、报名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
4 、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www.cebpubservice.com/) 、江 西 省 招 标 投 标 网
(http://www.jxtb.org.cn/) 、新 余 钢 铁 集 团 公 司 官 网
(https://www.xinsteel.com.cn/bidding/)上发布。
二、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及招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要求:
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
的权利;采购客户必须为自用加工,具有本省内有效期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
危废转运处置该类产品的资质、处理量和技术能力,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场地堆
放,不能乱堆乱放(提供符合规范的场地照片并盖章)。
2、注意事项:
2.1 因投标物资的特殊性,请到现场看货并给予确认。
2.2 同一控股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产品投标。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为保证招标的严肃性,投标方在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7:00 前须缴纳投
标保证金 5 万元(不计息),未缴纳视为无效投标。
2.5 招标方不对标的物做任何质量承诺,中标方不得提出任何的质量要求。
2.6 资格审查:资格前审。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资格审查后才能参与线
上竞价。
2.7 销 售 方 式 : 以 上 废 物 处 置 在 欧 冶 循 环 宝 上 竞 价 , 竞 价 网 址 :
企业,请及时注册。)
2.8、线上竞价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9:00-9:30。
三、其它:
招标单位: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 址: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团结西路 466 号(新钢营销中心)
邮 编:338001
招标工作咨询:新钢招标办公室 杨 宇 电话:0790-6292310
业务详情咨询:新钢金属制品事业部 朱贱新 电话:0790-6460191
新钢能源环保部 王 涛 电话:157079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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