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船山区]遂宁市船山区老城区排水通道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遂宁市船山区老城区排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88034709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及标段名称 遂宁市船山区老城区排水通道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遂宁市船山区老城区排水通道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
项目业主 四川兴创优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5196917715
招标人 四川兴创优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196917715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880347097
开标地点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2022-09-23 09:30:00
公示期 2022-09-26 至 2022-09-30 投标最高限价(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0]名 [1] [2] [3] [4]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0]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0] [1] [2] [3] [4] [5]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第[0]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0] [1] [2] [3] [4] [5] [6]
第[0]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0] [1] [2] [3] [4] [5] [6]
第[0]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0] [1] [2] [3] [4] [5] [6]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0] [1] [2] [3]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中之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2、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宇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3、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4、本项目对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不作要求,本项目为综合评估法无经评审的投标价。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0] [1]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25-3181267
行业主管部门: 遂宁市船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25-2711183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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