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福星中路、北二环路人行道海绵城市生态提质改造项目(重新招标)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9-25
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的福星中路、北二环路人行道海绵城市生态提质改造项目(重新招标),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153号,委托代理编号为:湘智采字【2024】第0088号。采购人为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福星中路、北二环路人行道海绵城市生态提质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153号
3、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24】第0088号
4、采购项目预算:2899953.00元,本项目是工程费招标,不含监理、设计等相关费用;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9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 %;
þ质量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整包 | 福星中路、北二环路人行道海绵城市生态提质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 福星中路、北二环路人行道海绵城市生态提质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 通过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建设,实现雨水的渗透、滞蓄与净化,多余雨水再通过地下管网进行排放,达到削减地表径流与控制径流污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2899953.00 | 2899953.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6)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供应商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供应商从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工作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前往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地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九华大道1号正东佳源1号楼1单元9楼)领取磋商文件。
2.本项目可选择以下方式获取文件:
(1)线上获取:提前致电我公司确认该方式,发送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的PDF文件至指定邮箱(电话:0731-53288656,电子邮箱:365777212@ qq.com)。请注明联系电话和接收招标文件的回邮邮箱。
(2)现场获取:供应商携带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湘潭市九华经开区开源路正东佳源商务楼9楼)获取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地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九华大道1号正东佳源1号楼1单元9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地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九华大道1号正东佳源1号楼1单元9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公示。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联系人:刘卓 陈娈
联系电话:0731-53288656
十一、采购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人民路235号
联 系 人:唐建强
联系电话:0731-52373903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九华大道1号正东佳源1号楼1单元9楼
联系人:刘卓 陈娈
联系电话:0731-5328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