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a1-2327015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史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仕娟0891-68664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GXTC-A1-232701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茶巴拉服务区至大竹卡段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茶巴拉服务区至大竹卡段。
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日喀则地区。
建设内容:
一、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东部,路线基本沿金沙江右侧。起点位于同波公路(K227+000)处,止于格朗西金沙江大桥桥头(K698+193.814),总里程为471.91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部分路段维持原有技术标准不变。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大桥2座,中小桥24座,涵洞882道,平交工程16处,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规范《公路工程标准技术》(JTGB01-2014)要求。
二、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茶巴拉服务区至大竹卡段
项目起点位于曲水县协荣村,终点位于日喀则市,与S3日喀则机场快速路衔接,路线全长166.976公里,桥隧比例高达50%。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其余桥涵、路基设叶洪水频率1/100。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为本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季度报告、总结报告以及相关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记录表等文件资料;协助招标人准备验收所需的监测材料并配合竣工环境专项验收工作完成;
本项目为全一标段。
2.4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指标要求,满足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需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以取得专项批复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以及专项批复验收证明,若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信息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3拟派人员要求: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12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包含医疗、工伤、养老),社保系统改革的省份,医疗、工伤保险可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近三年经审计的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自身原因出现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附查询网页截图)。
3.8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3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史强
电话:0891-68391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07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向仕娟
电话:0891-6866496、18680773654
邮 箱:990583540@qq.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茶巴拉服务区至大竹卡段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茶巴拉服务区至大竹卡段。
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日喀则地区。
建设内容:
一、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东部,路线基本沿金沙江右侧。起点位于同波公路(K227+000)处,止于格朗西金沙江大桥桥头(K698+193.814),总里程为471.91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部分路段维持原有技术标准不变。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大桥2座,中小桥24座,涵洞882道,平交工程16处,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规范《公路工程标准技术》(JTGB01-2014)要求。
二、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茶巴拉服务区至大竹卡段
项目起点位于曲水县协荣村,终点位于日喀则市,与S3日喀则机场快速路衔接,路线全长166.976公里,桥隧比例高达50%。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其余桥涵、路基设叶洪水频率1/100。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为本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季度报告、总结报告以及相关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记录表等文件资料;协助招标人准备验收所需的监测材料并配合竣工环境专项验收工作完成;
本项目为全一标段。
2.4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指标要求,满足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需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以取得专项批复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以及专项批复验收证明,若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信息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3拟派人员要求: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12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包含医疗、工伤、养老),社保系统改革的省份,医疗、工伤保险可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近三年经审计的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自身原因出现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附查询网页截图)。
3.8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3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史强
电话:0891-68391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07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向仕娟
电话:0891-6866496、18680773654
邮 箱:990583540@qq.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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