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1092022CCS00178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万柏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太原市万柏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 拟定服务人数12489(份) | 批 | 总报价:1049076(元)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T4写字楼1层1011,30-32层 | 91140000736304146N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太原市万柏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合同期为一年,起始日期按合同约定日期计算。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琪璜,郝晶,张晓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392.6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万柏林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99号
联系方式:0351-6352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世贸中心A座22层2210室
联系方式:156353731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志飞
电 话:15635373149
附件信息:
太原市万柏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doc太原市万柏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doc
350.1K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备注 |
太原市万柏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3 |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支公司(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当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证明文件,且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2.3 | 现场考察 | 否 |
2.2.3 | 答疑会 | 否 |
3.1.1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种)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8、采购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项目,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9、代理机构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 |
3.1.2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及技术文件 | *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 *5、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企业简况;*8、商务及技术偏离表;9、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0、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和服务团队成员情况(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1、承诺书;12、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13、声明函;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3.5.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支票倒送或网上银行支付方式之一进行交纳,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现场不收取现金。磋商保证金金额:壹万贰仟元整(¥12000)接受磋商保证金的账户:单位名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账 号:141000570012018009155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兴华街支行磋商保证金交纳在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注:1、采用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或用途栏注明项目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包号。 2、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
4.1. | 组建磋商小组 | 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专家不少于2/3。山西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2人,采购人代表1人。 |
4.2 | 磋商小组现场出席 | 要求 |
5.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
6.2.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无 |
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递交 |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前到开标现场递交。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政府采购中心创意大厦12层(西矿街70号)。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4.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4.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采购人,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 |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使用胶装。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政府采购政策 | 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8.2 | 代理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其他说明 |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所投项目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4、本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 |
成交供应商确定 |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审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时,可以到相关网站查询。(2)审查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其他供应商有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未按第一款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无效或存在第二款情形的,投标无效。注: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其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支公司(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当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证明文件,且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 |
2 | 财务会计制度 | 1.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有效性;2.审查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注:提供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对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资信证明。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 |
3 | 纳税记录 | 1.审查供应商依法纳税凭证的有效性;2.审查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 |
4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1.审查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有效性;2.审查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注:供应商提供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 |
5 |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 | 审查供应商是否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肯定的承诺。 |
6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审查供应商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声明。2.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7 |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 审查供应商是否严格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了《廉洁自律承诺函》。 |
8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9 |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审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3 |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审查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有效性。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 |
4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汇款凭证 |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5.1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有效。注:要求磋商保证金必须为基本户汇出且汇出银行全称、账号必须与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开户银行、账号信息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形,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 |
5 | 磋商函 | 审核磋商函是否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6 | 报价一览表 | 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填写、签署、盖章,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2.报价一览表若存在漏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的,投标无效。 |
7 | 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 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对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务及服务要求中的商务及服务要求作出实质响应。 |
8 | 政策性要求的审核 | 对照本部分第三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 |
9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
10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磋商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4.1的要求。 |
11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3.1的规定要求。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区间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 | 1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经磋商小组讨论可否决其磋商资格。注: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时:(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货物,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其自身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享受价格折扣评审。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行业。 |
商务部分(25分) | 同类业绩 | 10分 | 供应商提供2019年12月-2022年12月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有一个项目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保单的扫描页。注: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意外伤害保险业绩。 |
商务部分(25分) | 偿付能力 | 10分 | 1.根据供应商2021年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打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60%,得5分;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60%,得3分;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2分;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2021年度风险综合评级进行打分:风险综合评级A类的得5分;风险综合评级B类的得3分;风险综合评级C类的得2分;风险综合评级D类的得1分。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公布的数据为准。如投标人为省级公司,可提供总公司的服务评价结果。 |
商务部分(25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 5分 | 项目总负责人1名: 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3名, 其中有1名应为本地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2名应为项目专职服务人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提供保险服务,每提供一个人员得1分,共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 |
技术部分(65分) | 服务方案 | 20分 | 对供应商提出保险服务方案、保险责任与条款进行评审,提供的方案全面、完善、详细、合理的在15-20区间打分;提供的方案全面、完善、不详细、不合理的在9-14区间打分;提供的方案不完善不详细或有缺项的内容在区间打0-8区间打分。 |
技术部分(65分) | 理赔方案 | 24分 | 1.理赔案件的处理流程,理赔案件处理方案、理赔的响应时效是否完整完善,报案的响应速度、赔付处理、理赔给付是否及时。满分得6分,提供方案完善、合理在5-6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提供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在3-4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提供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在0-2分区间内进行打分。2.特殊案件的协商处理方案、赔款预付、垫付情况。满分得6分,提供方案完善、合理在5-6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提供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在3-4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提供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在0-2分区间内进行打分。3.包括理赔权限、理赔流程、理赔服务的内容及承诺、理赔资料清单、现场查勘时效承诺、紧急情况的处理、理赔时效承诺、预付赔款的处理及预付赔款比例承诺、其他理赔承诺等。满分得6分,提供方案完善、合理在5-6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提供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在3-4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提供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在0-2分区间内进行打分。4.有电子理赔方案的,根据电子理赔方案易用性、便利性、理赔额度等评分,满分得6分,提供方案完善、合理在5-6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提供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在3-4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提供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在0-2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没有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65分) | 应急预案 | 8分 | 供应商以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等制定意外伤害风险应急预案处理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方案的描述情况进行打分,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强的在6-8分区间打分;方案比较充实、较为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在3-5分区间打分;应急预案处理方案不完整、不合理的0-2分区间内进行打分。 |
技术部分(65分) | 宣传方案 | 8分 | 供应商应采取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给每位参保残疾人发放政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政策宣讲、宣传,提高残疾人对项目的知晓度,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宣传方案进行评分,提供方案完善、合理在6-8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提供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在3-5分区间内进行打分,提供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在0-2分区间内进行打分。 |
技术部分(65分) | 服务承诺 | 5分 | 1.保险有效期内,供应商承诺在此期间发生的案件均能足额、及时赔付的得2分,不承诺的不得分。2.供应商承诺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发生的残疾人保险理赔人数及保费报送区残联的得2分,不承诺的不得分。3.供应商承诺特殊事故理赔时效及时、流程简单、赔付标准符合要求的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序号 | 保障项目 | 保额(元) | 计量单位/服务年限 | 单价 | 数量 | 备注 |
1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50000 | 人/年 | 100(元) | 暂定12489(份) | 起始日期按合同约定日期时持证残疾人数计算 |
2 | 二次残疾保险金 | 50000 | 人/年 | 100(元) | 暂定12489(份) | 起始日期按合同约定日期时持证残疾人数计算 |
3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6000 | 人/年 | 100(元) | 暂定12489(份) | 起始日期按合同约定日期时持证残疾人数计算 |
4 | 残疾住院医疗保险金 | 10000 | 人/年 | 100(元) | 暂定12489(份) | 起始日期按合同约定日期时持证残疾人数计算 |
5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50元/日 | 人/年 | 100(元) | 暂定12489(份) | 起始日期按合同约定日期时持证残疾人数计算 |
服务名称 | 数量(份) | 单价(元/份)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
服务期限: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单位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员工人数 | 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单位名称 | |
股东权益 | 万元 | 销售收入 | 2021年 万元 |
股东权益 | 万元 | 实现利润 | 2021年 万元 |
营业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 |
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 ||
近三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近三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偏差内容 | 说明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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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5 | |||||
6 | |||||
… | … | …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使用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
本人主要业绩 | 项目名称 | 完成年月 |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 ||
本人主要业绩 | 1 | ||||
本人主要业绩 | 2 | ||||
本人主要业绩 | 3 | ||||
胜任本项目的理由: | |||||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所学专业 | 职称 | 职务 | 从事本工作年数 | 本项目中拟承担任务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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