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方大炭素2023年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3年5月12日公开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方大炭素2023年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二、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
(二)答疑时间:2023年5月4日至11日。
(三)招标地点: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11日18:00。
(五)招标方式:现场招标。
三、运维要求及服务内容
(一)运维要求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1套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7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运维,运维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保证遵循《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17》《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施运维考核办法》《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施运维考核实施细则》以及《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完成运维工作,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和甲方的监督。
(二)服务内容
1.数据传输
(1)乙方应确保上传数据真实、准确,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2)根据上级环保部门信息数据中心反馈,及时补传数据,保证上传数据的完整性。
2.远程监控诊断服务(1次/日)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发现数据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企业,并立即前往监测站点进行检查、处理。
3.定期巡检服务(1次/周)
乙方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将发现的缺陷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巡检表应有甲方人员的签字并留甲方一份。
(1)检查取样系统、内部管路是否清洁通畅。
(2)检查站房电路、通讯、数据存储是否正常。
(3)检查设备标准液、试剂是否充足且在有效期。
(4)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5)对于没有自动调零、校正功能的设备,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手动调零、校正。
(6)检查设备技术参数是否正常。
(7)检查标气瓶气密性、气压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在有效期。
(8)站房环境清洁,各类辅助设备检查,保证设备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正常运行环境。
4.定期维护服务(1次/月)
(1)清洗取样系统管路、内部管路、各类探头。
(2)清洗设备计量、反应、加热、检测单元。
(3)检查各类设备转换系统、曲线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
(4)对数据存储、通讯系统、控制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5.定期维修服务(1次/季)
(1)检查各类电磁阀、泵、探头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2)检查各类活塞、密封圈、内部导管、连接头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3)检查设备其他易耗品工作状态,定期更换。
(4)在现场进行一次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校正、水样比对试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5)检查数据存储、通讯系统工作状态。
(6)检查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过滤器、采样探头和管路的结灰和冷凝水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
(7)检查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6.整体维护
(1)每年1次对整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需停用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的,需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
(2)配合甲方及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接受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及校验。
7.设备故障检修服务
(1)设备发生故障1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护。
(2)设备进行维修后,使用和运行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校准检查,如设备进行了更换,在使用和运行前对设备进行校验和比对,确保其结果符合验收规范指标,并及时向辖区环保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若有隐患,乙方应做好应急预案,并负责相关方面的协调,确保系统稳定正常运行。若需由甲方负责提供的配件,乙方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有关人员书面汇报,并提出到货时间。
8.技术档案
(1)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按时提交所需数据、周报、月报等报告文件。
(2)设备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的例行记录。
(3)设备运行报告、定期巡检、维护保养记录。
(4)设备配件、易耗品更换记录。
9.其他服务
(1)负责及时更换标气,确保标气在保质期内,且标气配备数量符合在线监测设备使用要求。
(2)负责在线监测设备各类采样管的供应和更换。
(3)负责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所需试剂及清洗液等的采购、供应和更换,确保各类试剂在有效期内,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4)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开展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检测工作。
四、运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运维期限为1年。
五、合同形式/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确定。
(二)合同期满六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格的50%,一年运维期满后,再支付剩余50%。
(三)支付方式:银行六个月承兑汇票,支付费用时需开具等额6%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仪器设备运营维护等服务范围。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相互关系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关联关系的,未经招标单位同意,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三)禁止联合体投标。
七、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资料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验收计划、验收程序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等。
(二)投标人需提供3套标书(1套正本、2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3套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地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于2023年5月11日12:00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补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资料费以银行电汇的方式缴纳,银行电汇必须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九、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十、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6693161029。
十一、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一、项目名称
方大炭素2023年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二、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
(二)答疑时间:2023年5月4日至11日。
(三)招标地点: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11日18:00。
(五)招标方式:现场招标。
三、运维要求及服务内容
(一)运维要求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1套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7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运维,运维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保证遵循《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17》《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施运维考核办法》《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施运维考核实施细则》以及《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完成运维工作,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和甲方的监督。
(二)服务内容
1.数据传输
(1)乙方应确保上传数据真实、准确,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2)根据上级环保部门信息数据中心反馈,及时补传数据,保证上传数据的完整性。
2.远程监控诊断服务(1次/日)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发现数据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企业,并立即前往监测站点进行检查、处理。
3.定期巡检服务(1次/周)
乙方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将发现的缺陷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巡检表应有甲方人员的签字并留甲方一份。
(1)检查取样系统、内部管路是否清洁通畅。
(2)检查站房电路、通讯、数据存储是否正常。
(3)检查设备标准液、试剂是否充足且在有效期。
(4)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5)对于没有自动调零、校正功能的设备,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手动调零、校正。
(6)检查设备技术参数是否正常。
(7)检查标气瓶气密性、气压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在有效期。
(8)站房环境清洁,各类辅助设备检查,保证设备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正常运行环境。
4.定期维护服务(1次/月)
(1)清洗取样系统管路、内部管路、各类探头。
(2)清洗设备计量、反应、加热、检测单元。
(3)检查各类设备转换系统、曲线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
(4)对数据存储、通讯系统、控制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5.定期维修服务(1次/季)
(1)检查各类电磁阀、泵、探头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2)检查各类活塞、密封圈、内部导管、连接头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3)检查设备其他易耗品工作状态,定期更换。
(4)在现场进行一次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校正、水样比对试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5)检查数据存储、通讯系统工作状态。
(6)检查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过滤器、采样探头和管路的结灰和冷凝水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
(7)检查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6.整体维护
(1)每年1次对整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需停用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的,需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
(2)配合甲方及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接受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及校验。
7.设备故障检修服务
(1)设备发生故障1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护。
(2)设备进行维修后,使用和运行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校准检查,如设备进行了更换,在使用和运行前对设备进行校验和比对,确保其结果符合验收规范指标,并及时向辖区环保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若有隐患,乙方应做好应急预案,并负责相关方面的协调,确保系统稳定正常运行。若需由甲方负责提供的配件,乙方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有关人员书面汇报,并提出到货时间。
8.技术档案
(1)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按时提交所需数据、周报、月报等报告文件。
(2)设备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的例行记录。
(3)设备运行报告、定期巡检、维护保养记录。
(4)设备配件、易耗品更换记录。
9.其他服务
(1)负责及时更换标气,确保标气在保质期内,且标气配备数量符合在线监测设备使用要求。
(2)负责在线监测设备各类采样管的供应和更换。
(3)负责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所需试剂及清洗液等的采购、供应和更换,确保各类试剂在有效期内,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4)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开展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检测工作。
四、运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运维期限为1年。
五、合同形式/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确定。
(二)合同期满六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格的50%,一年运维期满后,再支付剩余50%。
(三)支付方式:银行六个月承兑汇票,支付费用时需开具等额6%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仪器设备运营维护等服务范围。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相互关系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关联关系的,未经招标单位同意,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三)禁止联合体投标。
七、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资料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验收计划、验收程序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等。
(二)投标人需提供3套标书(1套正本、2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3套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地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于2023年5月11日12:00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补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资料费以银行电汇的方式缴纳,银行电汇必须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九、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十、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6693161029。
十一、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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