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厕所革命吸污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04.51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公司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曲涛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景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宏伟0938-8317677
中标公司秦安县新大众农机有限公司104.5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甘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厕所革命吸污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甘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厕所革命吸污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TGZC2022-228
二、项目名称
甘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厕所革命吸污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秦安县新大众农机有限公司 |
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成纪大道 |
104.5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秦安县新大众农机有限公司 |
吸污车 |
山东五征 |
35辆 |
29860元/辆 |
7YPJ-11100G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萍,陈怀宝,闫全民,董忠,毛朝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 “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甘谷县康庄东路
联系方式:13993819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景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羲皇大道畅和新城10#楼B段三层312号
联系方式:0938-8317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伟
电 话:18793800705
附件下载 | |||
招标文件(1)(2).pdf招标文件(1)(2).pdf |
招标文件
\n甘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厕所革命吸污车公开招
\n标采购项目
\n招标文件
\n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2-228
\n采购人(盖章):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n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甘肃景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n2022年5月
\n招标文件
\n目录
\n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n第二章投标须知
\n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n三、投标须知
\n(一)总则
\n(二)招标会和招标文件
\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n(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n(五)开标
\n(六)评标、定标
\n(七)授予合同
\n(八)中标通知书
\n(九)合同的签署
\n(十)履约保证金
\n(十一)合同生效
\n(十二)中标服务费
\n(十三)采购人的权利
\n(十四)腐败和欺诈行为
\n(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n(十六)政府采购政策
\n(十七)其它
\n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n一、项目概况
\n二、应用环境
\n三、标准和规范
\n四、技术规格书
\n五、项目需求
\n(一)项目概况
\n(二)招标内容
\n(三)技术要求
\n(四)其他要求
\n招标文件
\n六、商务要求
\n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n一、资格审查
\n二、评标方法
\n三、评分标准
\n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n一、投标函(格式)
\n二、资格文件
\n(二)营业执照
\n(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n(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五)供应商基本情况
\n(六)书面声明
\n(七)投标保证金
\n(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n三、开标报价一览表
\n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n五、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n六、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如果有)
\n七、供货(安装)方案
\n八、供货(安装)一览表
\n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n十、主要人员情况表
\n十一、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n十二、其它
\n(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n(二)中小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4
\n(三)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n(四)整套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n(五)投标文件包装封面格式
\n(六)电子版封面式样
\n第六章合同文件
\n一、合同协议书
\n二、合同条款
\n招标文件
\n(一)定义
\n(二)合同标的
\n(三)技术规格
\n(四)合同价格
\n(五)付款
\n(六)知识产权
\n(七)交货时间、地点、装运、保险、包装、安装
\n(八)质量保证
\n(九)质保期
\n(十)履约保证金
\n(十一)检验与验收
\n(十二)索赔
\n(十三)不可抗力
\n(十四)税费
\n(十五)争议的解决
\n(十六)合同解除和终止
\n(十七)转让和分包
\n(十八)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77
\n(十九)合同生效
\n(二十)合同修改
\n(二十一)合同份数
\n第七章附件
\n附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n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n附件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n附件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n附件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n招标文件
\n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甘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厕所革命吸污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n |
招标公告\n |
甘肃 景乔 项目 咨询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受甘 谷县 农业 农村 局的 委托 ,对甘谷 县农 业农 村局 2022\n |
年厕 所革 命吸 污车 采购 项目 以公 开招 标方 式进 行采 购, 欢迎 符合 资格 条件 的投 标人 前来 投标 。\n |
一 、 项 目名 称 和 编 号\n |
(一 )项 目名 称: 甘谷 县农 业农 村局 2022年厕 所革 命吸 污车 公开 招标 采购 项目\n |
(二 )项 目编 号: TGZC2022-228\n |
二 、 采 购需 求\n |
(一)所供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n(二)采购内容:吸污车35辆。
\n(三)预算总金额:¥10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零伍万元整;
\n(四)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n供货方提供的货物须符合本项目要求和标准的优质产品。满足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安全
\n使用。
\n(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要求、物理特性等要求:货物质量及技术要求达到
\n国家规定质量及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最终达到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
\n(六)交付、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n(三)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n(四)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n(五)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证明;
\n(六)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n(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
\n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n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n(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
\n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n(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
\n招标文件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n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n(七)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四、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n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n六、信息注册须知
\n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n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投标人可自行
\n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
\n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
\n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
\n进行投标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n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nCA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n“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CA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
\nCA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天水市公共
\n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
\n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n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n(一)时间:自2022年05月25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2年05月31日23时59分59秒止均可免费获取。
\n(二)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n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
\n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
\n费获取。
\n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
\n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
\n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
\n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n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n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n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0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
\n楼第一标厅(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原市政务大厅二楼)。
\n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
\n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现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优化升级,系统升级为:(http://114.55.226.66:8083),本项
\n目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114.55.228.94:8094/UserLogin.aspx)进
\n招标文件
\n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根据登录页面的操作手册,安装好投标文件离线加密工具(对投标
\n文件进行加密,需将加密好的投标文件在不见面开评标系统中提前上传,并录入(法人或授权人)信
\n息,以上工作必须在开标前完成。开标前半小时以内投标人须登录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签到。若在
\n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开标系
\n统网址(http://114.55.228.94:8094/UserLogin.aspx)。
\n开标时,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或用户名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各供应商的解密时间
\n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n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n |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接受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n |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n |
户名:\n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 |
账\n号:以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n |
开户银行:\n天水秦州农村合作银行\n |
行\n号:\n402825001017\n |
银行查询电话:0938-8297375\n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n |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n |
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n |
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 |
方式二: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n |
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上其中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n,未按照招标文\n |
件要求缴纳保证金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n |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n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非现金电子转账、网银转账缴纳方\n |
式的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采用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方式的以推送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n |
子服务系统的结果为准。)。\n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
\n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
\n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n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一)采购人信息
\n采购人名称: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n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康庄东路
\n招标文件
\n联系人:曲涛联系电话:0938-5633772
\n(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景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n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羲皇大道
\n联系人:张宏伟联系电话:19958646995
\n甘肃景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n2022年5月24日
\n招标文件
\n第二章投标须知
\n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n号\n | 要 目\n | 内\n容\n |
1\n | 项 目 概 况\n | 1 .项 目 名 称: 甘谷 县农 业农 村局 2022年厕 所革 命吸 污车 公开 招标 采购 项目 。\n2 .项 目 概 况 :名 称、 数量 和规 格详 见供 货清 单及 技术 参数 。\n3 .招 标 范 围: 吸 污 车3 5辆 。\n注:以上内容含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n包括 但不 限于 :\n3.1\n投标 产品 符合 招标 文件 技术 要求 ;\n3.2\n上述 产品 的采 购、 运输 、交 货、 到货 验收 、售 后、 质保 等相 关服 务;\n3.3\n乙方 所供 货物 、提 供服 务人 员的 安全 责任 风险 。\n4 .项 目 计 划: 签订 一个 合同 。\n |
2\n | 资 金 来 源预\n算 金 额\n | 财政 资金 。\n预算 金额 : 105万元\n |
3\n | 供 应 商\n资 格 条 件\n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n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n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n信证明)\n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n证明;\n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n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n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n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n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n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n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n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n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中国\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n |
招标文件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 ||
4\n | 投 标 有 效期\n | 自递 交投 标文 件截 止时 间起 算 60个日 历天 。\n | 自递 交投 标文 件截 止时 间起 算 60个日 历天 。\n | 自递 交投 标文 件截 止时 间起 算 60个日 历天 。\n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电汇、网银转账)\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1)投标保证金金额\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投标保证金金额:21000.00元(大写:贰万壹仟元整)\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2)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户\n名:\n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账\n号:以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开户银行:\n天水秦州农村合作银行\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行\n号:\n402825001017\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银行查询电话:0938-8297375\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3)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①投标人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获\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取招标文件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查\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询。\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②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递交。\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③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人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手续时,应按标段(包)所对应\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子账号逐笔递交保证金,且每个标段(包)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允许多次\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缴纳。\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采用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方式的,需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http://114.55.226.66:8083/UserLogin.aspx)办理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单),并满足以下条件:\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1)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规定,否则应当否决\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其投标。投保成功后下载打印加密纸质保单放入投标文件中;\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2)开标时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自动解密进行现场公示并接受监督。\n | ||
5\n | 投 标 保 证金\n | 3)天水市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须知及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操\n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n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
\n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n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n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n(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n(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
\n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
\n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n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n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
\n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
\n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n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
\n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n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
\n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n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磋商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
\n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n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或者谈判文
\n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n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n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n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n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n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
\n定的扶持政策。
\n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n资关系。
\n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
\n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n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n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n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
\n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n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
\n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n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
\n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n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
\n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它项目面向中小企
\n业采购的情况。
\n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
\n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n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
\n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n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n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
\n业主管部门负责。
\n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
\n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n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n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n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n《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n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n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n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
\n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n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n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n《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n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n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n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n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
\n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
\n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它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n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n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n(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
\n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n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
\n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n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
\n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n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
\n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n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
\n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n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n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n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
\n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n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n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n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
\n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n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
\n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n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n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n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n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n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
\n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
\n的为微型企业。
\n(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n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n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n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n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十六)其它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n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n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
\n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n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
\n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n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
\n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n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n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
\n《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n附件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n财库〔2017〕141号
\n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
\n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
\n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n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
\n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n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
\n不少于10人(含10人);
\n(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n(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n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n(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
\n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n(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n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n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
\n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n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n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
\n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n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
\n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n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n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n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n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
\n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n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
\n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
\n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n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
\n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
\n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n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n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n2017年8月22日
\n附件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n财库[2014]68号
\n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
\n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
\n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n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n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
\n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
\n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
\n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
\n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n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n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n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n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
\n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n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
\n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
\n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
\n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
\n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n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
\n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n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
\n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
\n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n财政部
\n司法部
\n2014年6月10日
\n附件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n财库〔2019〕27号
\n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
\n兵团财政局、扶贫办:
\n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n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现就有关事
\n项通知如下:
\n一、充分认识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
\n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推动脱贫攻坚
\n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党的十九大提出将精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打赢打好
\n脱贫攻坚战,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运用好政
\n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是贯彻习近
\n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
\n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的具体措施,有助于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调
\n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n各级财政部门、扶贫办及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
\n坚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确保取得政策实效。
\n二、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n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
\n好统筹协调,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
\n产品。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预留比例,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
\n济的原则,在确保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重扶贫实际效果。
\n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
\n的农副产品。
\n三、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n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
\n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
\n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各级预算单位可根
\n据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数量等具体情况,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采购方式报批程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
\n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n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注重实效、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采购贫困地区物业服务的需求。按上述政策
\n优先采购有关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除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开项目采购信息外,还应公开物
\n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确保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n接受社会监督。
\n四、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n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实施方案,搭建贫困地区
\n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产销渠道,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各级扶贫
\n办(局)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建立长期稳定的供给体系。
\n各主管预算单位应于2019年底前将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具体比例情
\n况(详见附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备案。2020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将定期统计
\n和通报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将采购贫困地区物业服务情况作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统
\n计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加强对各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导。
\n附件: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
\n财政部
\n国务院扶贫办
\n2019年5月27日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