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且末县车尔臣发电有限公司新疆且末县西岸干渠三级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报告及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cs)2023-0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洪旺新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森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焕焕157009786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且末县西岸干渠三级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报告及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富士特大厦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S)2023-022
项目名称:新疆且末县西岸干渠三级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报告及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编制新疆且末县西岸干渠三级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包括概算及图件;(2)编制新疆且末县西岸干渠三级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以及有关附图、附表、照片和影像资料;(3)编制新疆且末县西岸干渠三级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需在取得项目前期手续及技术文件后20工作日提交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项目审查后,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期限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2)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单位需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测,项目取得水土保持方案10工作日内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后一季度7工作日内提交上一季度监测报告,项目完工后20工作日内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3)水资源论证单位需在取得项目前期手续及技术文件后20工作日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项目审查后,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期限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富士特大厦4楼。
方式:获取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富士特大厦4楼。同时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现场报名: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不接受电话、网页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富士特大厦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富士特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且末县车尔臣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且末县        
联系方式:联系人:洪旺新 联系电话:18167403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森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富士特大厦4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焕焕 联系电话:15700978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焕焕
电 话:  1570097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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