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7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201905650988577
三、采购项目名称: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 | 1 | 500000 | 批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及专家论证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为适应来华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优化来华留学环境,维护高等学校稳定,完善高等学校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保障外国留学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于2007年9月印发了《高等学校要求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规定各高等学校必须要求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留学生在我国大陆购买团体综合保险,作为其办理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的必备材料。高等学校自行决定来华学习时间不足六个月的留学生是否必须购买团体综合保险。
1999年教育部会同北京各高校和平安保险公司合作,进行了来华留学奖学金生医疗保险试点工作,2000年开始在全国高校试点。2003年9月,教育部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合作协议。2011年起平安集团的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度都中标该项目。作为中国第一个专为来华留学生量身定做的保险项目在多年的实践中不断完善,为来华留学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多年来,教育部为所有来华留学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一直购买平安集团这个综合保险保障计划。 《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外司【2011】923号)明确指出,除了全额奖学金生及由教育部提供综合医疗保险的部分奖学金生外,各高校须严格要求其他部分奖学金生(即奖学金内容不含综合医疗保险的奖学金生)根据上述规定在华购买保险。在《关于2013/14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综合保障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外司来【2013】1571号)中,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还要求把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来华留学生保险方案继续作为各高校为自费来华留学生购买保险的参照标准。目前全国500多所学校,包含我省20所高校如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等都与平安保险公司签署了《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确认书》,以便第一时间做到全员投保。
留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保险保障计划的特殊性。平安公司的保障计划已经与来华留学生教育事业磨合了十几年,并在学生个体受益和学校管理保障两个方面不断完善全面。它包含了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门/急诊疾病医疗、住院医疗等保险责任,较好地满足了维护校园稳定及应对留学生突发事件、保障留学生合法权益的需求。另外,该保险投保便捷,服务质量优良,并可在其指定的网络医院实现住院费垫付功能。学校参加全员投保后,在保费未能及时支付的情况下,该保障计划可在规定的日期自动循环生效。此外,全员投保可以提供以下4大优惠:留学生享有免除30天的观察期;赠送生效日期前15天的意外责任;学校无除外责任(学校或者老师垫付医疗费用又无法追回时,可出具相关证明通融理赔);20万额度的遗体遣送费等。这些优惠都是为留学生管理工作特制的。
综上所述,为了优化我校的留学环境,维护我校安全稳定,完善我校处理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学生办公室计划每年为自费留学生购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来华留学综合保险保障计划。2019年度我校计划招收自费留学生625人次,按800元/年/人次的保费标准,共计50万元人民币。
备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门负责来华留学生保险的分公司,具体业务由北京分公司负责。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9层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田野 | 教授/院长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
姜波 | 教授/院长 | 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
李汉强 | 副院长 | 浙江财经大学国际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论证,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是教育部会同北京相关高校和平安公司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量身定制的保险保障项目,已实践了十多年,是一个成熟的、针对留学生群体特制的综合保险保障项目,充分考虑到了留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该计划保障全面,包含了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门/急诊疾病医疗、住院医疗等多种保险责任,能为学校应对留学生疾病和突发意外事件提供各种优惠和便捷,较好地为学校规避风险,优化留学环境,进而完善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经过多年的比较和实践证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具有其他保险产品不可比拟的针对性、优越性。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43939
传真:0571-86843156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理工大学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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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申请表及专家论证.pdf
904.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