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省办公室2024年研发楼二楼茶饮区经营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yc202401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郁晴1355586709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省办公室2024 年研发楼二楼茶饮区经营项目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DX-YC20240108)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省办公室 2024 年研发楼二楼茶饮区经营项目: 中标人:辽宁馨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0万元 二、其他: (一)成交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成交人 成交人份额 1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省办公室 2024年研发楼二楼茶饮区经营项目辽宁馨合餐饮管理有限 公司100% (二)否决情况 沈阳市沈河区金融中心本宫的茶餐饮店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提供品牌授权、沈阳市铁西区茶 翠花小餐饮店提供的资质未在有效期内,故评审小组否决其应答。 公示时间:2024 年7月4日至2024 年7月8日,共5天。 公示期间,经营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甲方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 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经营方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 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甲方/招募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 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甲方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郁晴 1355586709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电信纪检监察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6号 联系人:韩经理 电 话:024-31003379 电子邮件:yczb-035@yichengzhaobiao.com 招标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 2028 室 联系人: 孙郁晴 电 话: 13555867090 电子邮件: yczb-035@yichengzhaobiao.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孙函(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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