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楼家山塘发包公告
金额
68.0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4639
预算金额68.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一民13388672300
招标代理机构嵊州市天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王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4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3年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楼家山塘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6: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Report

2023年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楼家山塘

1.标题:2023年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楼家山塘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3.发包代理机构:嵊州市天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2023年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楼家山塘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4639

6.建设地点:嵊州市鹿山街道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680852.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其中暂估价35000元不下浮。023年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楼家山塘工程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6个月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态;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根据“绍市水利【2020】57号”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竞包单位报名人随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让利幅度为8%(含)-15%(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 (2)各竞包单位按报名前后顺序由出席人员随带竞包保证金收据、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竞包文件,进行资格查验。 (3)决包: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前一个摇取的数值码不再放入摇号箱内,3个下浮率中最大的下浮率即为中包下浮率,并填写在下浮率登记表中,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当众公布。 (4)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 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4.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1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兴路118号)老鹿山街道二楼小会议室

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鹿山支行;账号:201000215446287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款缴至发包人帐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中包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中包的竞包人竞包保证金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签批退还。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2%。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4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兴路118号)老鹿山街道二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16.发包人联系人:唐一民 联系电话:13388672300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13967518219

21.其他要求:17.发包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并随带本人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以上均为原件)。若竞包人未按规定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发包会议,则发包人可视为已放弃竞包。 18.18.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服务中心(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服务中心(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1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发出的发包文件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发包人: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发包代理机构:嵊州市天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4/7 0:00: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