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高新区社保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磋商采购成交公告(SZYX2018-N-C-006)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yx2018-n-c-00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育红0512-6836180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高新区社保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磋商采购文件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高新区社保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外包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YX2018-N-C-006

二、采购名称:高新区社保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捌万圆整(¥280000.00)

四、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报名时间: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2.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磋商公告信息及文件获取方式:参加磋商供应商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中自行关注并下载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补充通知以及成交公告。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8年5月7日13:00~13:30

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13:30

3.磋商时间:2018年5月7日13:3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会议室

八、联系及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顾育红 王一婷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361806、68364647*8002/68360157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2.采购人联系人:周恒峰

联系电话:0512-68084076

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三楼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51331 68751335

九、本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高新区社保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磋商采购文件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就其拟采购的高新区社保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新区社保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YX2018-N-C-006

二、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8年5月7日13:30

磋商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开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丁翀 来文娟 周恒峰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苏州兴财通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17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圆整(¥275000.00)

服务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恒峰

联系电话:0512-68084076

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三楼

(二)、代理机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育红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361806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邮政编码:215004

本次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上网公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高新区社保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磋商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SZYX2018-N-C-006社保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外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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