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办公家具及空调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大邑县公安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12月04日12:00至2024年12月13日12: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户名: 四川省大邑县财政局行政事业收费开户行:工行大邑支行 账号:4402240009024916466(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青霞派出所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竞买人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个体工商户。 2、竞买人提供承诺函。の拟处置专业设备为专用设备的,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进行使用,私自违规处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②竞买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因标的物中含有报废电子类仪器等设备,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四川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须为被环保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若竞买人为四川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在四川省省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设施场所。该经营设施场所应当被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含临时名录)并子以公告,同时提交对应证明材料,才具有竞买资格。竞买人须提交承诺函,承诺不存在其他个人或单位借用买受人名义参与竞买,承诺竞买成功后在四川省省内进行规范处置。如因买受人违规让他人冒名克买,或买受人违规处置的,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相关法律贵任由报名的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承担。 5、需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备策。 二、报名方式 以上要求材料由亮买人在参与竞拍前交大邑县公安局审核,竞买人资质: 1、“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或 《皮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14 类废弃家电的转移处置协议; 3、再生资源回收备案。 审核通过后,由大邑县公安局出具盖鲜章的确认函,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前1个工作日将确认函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风险告知 竞拍之前,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前应到标的存放现场仔细查看标的,白行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子转让标的数量、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度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经确认参加竞买则表示知晓并认可可标的现状。鉴于标的为废旧物资,存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自然损耗的情况,搬运中可能存在毁损、灭失的情况,买受人对此应充分预见并子以理解。买受人成交后以现场移交的标的实际数量、质量,重量等现状进行交付,且不影响成交价格(含总价及单价)。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杨建中 02888291521 监督人:杨平 02888296520。 3.成都市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大邑县桃源大道276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8315272 | |||||||||||||||
公告附件 | 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doc 处置清单.pdf 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 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
大邑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04日
2024年12月0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