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正在报名][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公开招标][勘察]【高新区】新建滨河新路东段工程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轶
招标代理机构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利明138090552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滨河新路东段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市人民政府陆渡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新建滨河新路东段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高新区
(2)合同估算价:约24万元。
(3)招标项目名称:新建滨河新路东段工程勘察
(4)工期:整个工程建设期,具体根据实际需要及业主需求
(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新建滨河新路东段工程勘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58.211.58.93:44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8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8日15时30分,太仓高新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本项目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小于35%为无效标,投标单位考虑风险因素后自主填报下浮率。
(2)结算和付款方式:工程勘察费按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根据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结算价。本项目勘察费(预算价)240000元,若最终勘察结算费用超过240000元,按240000元结算支付。完成图审支付至结算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仓高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58.211.58.93: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系统提示解密后15分钟内未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退回。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新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V7.1(http://58.211.58.93:443/TPBidder/memberLogin)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
(5)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6)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朱工,QQ:578897795,联系电话:18896522920。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太仓市人民政府陆渡街道办事处
地址:太仓市东方路25号
联系人:王轶     电话:0512-53308516
招标代理单位:
名称: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东亭北路22号3幢
联系人:吴利明      电话:13809055273      邮箱:315450442@qq.com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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