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报废商亭拆除产生的废钢(风貌公司)
金额
6600.00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2tj10004890
预算金额6600.00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海河风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谢文丽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洋022-589221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正式披露报废商亭拆除产生的废钢(风貌公司)
项目编号:GR2022TJ100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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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0.6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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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天津市市辖区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5-1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5-16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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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赵洋 联系电话:022-58922135 部门负责人:袁颖 联系电话:022-58922130 |
- 资产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 图片浏览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报废商亭拆除产生的废钢(风貌公司) 评估价格(万元) 0.660000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12-31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9.440000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交易标的为拆除商亭产生的废钢,重量约2.36吨(以实际交割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市海河风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34号 注册资本 39700.000000 法人代表 熊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777314164G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10310120XF 批准单位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1-12-31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对意风区商亭开展处置工作的批复 通讯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60号 联系人 谢文丽 传真 电子邮件 xiexiewenli@126.com 邮编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次数2次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瑕疵和交易风险)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依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在预定时间实地踏勘,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标的情况以现场实际看货为准。(联系人:谢文丽;电话:18526700303)。3、意向受让方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时,须签署并提交已公示的《承诺函》。4、意向受让方应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将保证金0.19万元,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5、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依照相关法律及天津产权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受让后,转让标的转移运输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6、最终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天津产权支付基础服务费。(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支付。)7、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8、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内。9、交易双方以天津产权出具本项目《国有资产交易凭证》日为资产交割日期。自交割之日起,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10、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且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③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内的;⑤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费用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的;⑥出现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11、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12、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19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承诺函.pdf 现场看样确认函.pdf - 暂无图片!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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